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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政府系统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

时间:2011-06-02 11:17来源:未知 作者:bank 点击:
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3.成绩及资格复审名单查询。笔试的成绩,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可于2011年6月28日至6月30日登录河北省人事考试网查询(网址:www.hebpta.com.cn)。
(1)笔试单科成绩必须达到60分及以上,否则不予同意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2)分岗位、依据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两项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3倍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资格复审。
4、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人员于2011年6月30日至7月1日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应聘人员毕业证、学位证、工作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提供《2011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复审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
对于资格复审过程中出现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数与岗位计划数比例低于3:1的情况,将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
 
(二)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办法进行,满分100分。面试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1、面试考生分组:报考同一个岗位的考生分在同一组同一个场次。
2、面试时间:2011年7月9日。
3、面试地点: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
4、面试通知单打印:7月6日,进入面试的考生登录河北省人事考试网(网址:www.hebpta.com.cn),自行下载打印《面试通知单》,《面试通知单》上详细告知面试的具体地点、组别、时间安排及有关要求。
5、面试成绩:面试当场告知考生个人成绩,半日内在考点公布已进行面试全部考生的成绩。
 
(三)考试结果及考核人员公示。
 
依照招聘岗位,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对面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同时按参加考核人员与招聘指标1:1的比例,依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人选,末位出现并列时面试成绩高者进入考核。
 
五、考核
 
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考核有不合格者,按报考该岗位考生的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有出现成绩并列的,面试成绩高者进入考核。
 
六、体检
 
体检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有不合格者,按报考该岗位考生的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有出现成绩并列的,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体检费由个人自行负担,体检单位统一收取并出具发票。
 
七、确定人选、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核、体检情况,确定拟聘人选,拟招聘人选在秦皇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eqhd.lss.gov.cn)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八、聘用等手续办理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事业单位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连同个人档案、毕业证书、体检表、考核材料、单位同意聘用的报告等,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经审批后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就业、流动、聘用、工资、保险等相关手续。
 
九、相关规定
 
1、招聘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必须达到3:1及以上,不足3:1的相应减少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数量。
2、凡符合条件的各类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3、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从各类学校应往届未就业的毕业生中招聘的人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4、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公开招聘工作中的申诉、检举和控告要认真受理并按规定调查处理。
(1)招聘单位故意拖延确定拟聘人选,阻碍拟聘人员报到的,责令其改正。
(2)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者,取消考试、录用资格。 
(4)对已经聘用后查实的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发现考生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招录条件的,取消招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附件:
 
秦皇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1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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