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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河北艺术职业学院工作人员补招的公告

时间:2011-06-23 11:02来源:未知 作者:bank 点击:

一、单位简介

 

 

河北艺术职业学院于2001年6月经省政府批准成立,是省内唯一的国办全日制综合性高等艺术专科院校,其前身是在国内外享有盛誉的河北省艺术学校,始建于1955年。现在校生近三千人。学院坐落于石家庄市政治、文化中心青园街上,是全省专业艺术人才培养基地和艺术教育研究基地。学院性质为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经费事业单位。

 

 

二、招聘岗位、人数、条件

 岗位
名称
人数
专业
学历
学位
岗位条件
民间舞教师
1
舞蹈学、表演(民间舞方向)
本科
学士
北京舞蹈学院、中央民族大学,国家统招全日制毕业生。适合男性
古典舞教师
1
表演(古典舞方向)
本科
学士
限北京舞蹈学院、上海戏剧学院、中国人民解放军艺术学院,国家统招全日制毕业生
古筝教师
1
中国乐器演奏(古筝方向)
本科
学士
限上海音乐学院、中国音乐学院、中央音乐学院,国家统招全日制毕业生
播音与主持教师
1
播音与主持艺术
本科及以上
限专业艺术院校,硕士研究可放宽至211工程院校,国家统招全日制毕业生
编导
教师
1
广播电视编导(含方向)
本科
学士
国家统招全日制毕业生

(注:专业艺术院校指经教育部批准,31所独立设置的艺术院校及参照31所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招生的11所院校)
三、报名办法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1年6月27日30日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 河北艺术职业学院 组织人事处(综合楼十楼 1013室)
4、报名咨询电话:0311--86663655
5、报名提交材料:个人简历、第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应届毕业生提交学生证及就业协议书)、报到证、学习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已就业人员需要提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意见及个人基本情况、现实表现、工作经历、身份证明、职称证书等相关材料;一张一寸蓝底照片。
6、报名考务费:100元
四、考试
1、时间:7月1日
2、地点:河北艺术职业学院
3、形式和内容:考试采取专业技能测试板块和教学技能测试板块两部分,按板块内容集中进行测试,各专业类别人员考试顺序采取分组抽签形式产生。
内容:

专业类别划分
考试内容和比重
专业技能测试(60%)
试讲及相关专业知识考察(40%)
表演类(民间舞、古典舞、古筝)
现场表演和基本功测试
本专业课程讲授及
专业知识测试
传媒类(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
现场编创(展示)
本专业课程讲授及
专业知识测试

4、成绩计算方法:评委当场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取平均数为最后得分。
成绩公布的时间和方式:各版块成绩现场公布分数,并于各版块考试结束后半天内在学院校园张贴和学院网站公布。
5、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专业技能测试*60%+教学技能测试*40%
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85分,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按1:1比例确定考核人选。当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符合聘用条件的)时,技能加试。 
总成绩公布时间和方式:总成绩在考试结束一周内学院校园张贴和学院网站公布。
五、考核、体检、公示
   1、根据考试结果按1:1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并在河北艺术职业学院网站公布。
2、考核主要是考察拟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考核通过后,组织拟聘人员到省级综合性医院进行检查。
3、公示招聘结果
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两周后,由学院领导班子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在河北艺术职业学院网站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六、聘用、待遇
公示期满后如无异议,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并和学院签订《聘用合同》。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六个月,从各类学校应往届未就业的毕业生中招聘的人员,试用期为一年。
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试用期限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河北艺术职业学院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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