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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兴隆县2011年县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时间:2011-08-24 07:01来源:未知 作者:bank 点击:
河北兴隆县2011年县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为加强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经县政府研究,决定通过选聘与公开招聘相结合的方式,招用一批政治素质好、具有相当专业水平、适合我县实际工作需要的优秀人才,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招聘方式
(一)选聘
将志愿支持兴隆县建设的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的毕业生全部选聘到县直全额事业单位工作;根据各部门呈报的2011年全额事业单位毕业生需求情况和县委、县政府人才需求调研报告,确定园艺专业、城市规划专业为我县急需专业,将上述两个专业的全日制二类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选聘到对口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
(二)公开招聘
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县直全额事业单位招聘10名工作人员,县直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招聘16名工作人员。
二、发布公告
《兴隆县2011年县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将在我县电视台、电台、县政府网站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示栏予以公布,公告发布时间为2011年8月22日-2011年8月29日。
三、选聘工作安排
(一)范围
1、具有兴隆县常住户口,2010年8月18日以后报到的2010届、2011届硕士研究生和园艺专业、城市规划专业全日制二类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
2、已经组织、人事部门办理相关手续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不列入本次选聘范围。
3、已参加我县2011年教育系统公开招聘的毕业生不列入本次选聘范围。
(二)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改革开放政策,品行端正,奉公守法。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纹身,矫正视力双眼分别在1.0以上。
3、选聘审批单位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选聘:
1、触犯刑律,受过刑事处罚的;
2、在校期间受过“记过”以上处分而没有撤销的。
(三)报名
1、时间:2011年8月30日8:30至9月3日17:30。
2、地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股(县政府一楼123室)。
(四)资格审查
报名时需携带报到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报到证的原件及复印件由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统一提供,无需考生逐一领取),同时自行下载打印中国高等教育学历查询结果(查询网址:http://www.chsi.com.cn/)及《兴隆县县直事业单位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诚信承诺书》(下载网址:http://www.hbxl. gov.cn/),提供近期一寸正面彩色免冠同底版照片两张。报名人员资格审查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股负责。
(五)体检
体检由考务办公室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依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负担。
(六)考核
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体检合格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现实表现进行考核,填写《兴隆县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表》。
(七)公示
经报名资格审查及体检、考核合格的报县2011年县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公示对象在公示期内因举报,经查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聘用审批
经以上程序最终确定的人选,按照专业对口的原则分配到县直全额事业单位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选聘情况上报政府审批,批准后办理人事聘用手续。
四、公开招聘工作安排
(一)范围
1、具有兴隆县常住户口。
2、县直全额事业单位的招聘对象为2010年8月18日以后报到的2010届、2011届全日制非师范类本科毕业生。
3、县直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招聘对象为2007年以后毕业的全日制非师范类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4、2011年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志愿者和“大学生村官”,可按学历层次报考相应的岗位。
5、已经组织、人事部门办理相关手续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不在本次公开招聘范围。
6、已参加我县2011年教育系统公开招聘的毕业生不列入本次公开招聘范围。
(二)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改革开放政策,品行端正,奉公守法。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纹身,矫正视力双眼分别在1.0以上。
3、聘用审批单位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触犯刑律,受过刑事处罚的;
2、在校期间受过“记过”以上处分而没有撤销的。
(三)报名
1、招聘岗位:此次招聘设县直全额事业单位和县直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两种招聘岗位,报名时要注明所竞聘的岗位,竞聘岗位每人只能填报一个,不得兼报。
2、时间:2011年8月30日8:30至9月3日17:30。
3、地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股(县政府一楼123室)。
4、资格审查:报名时需携带报到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只需本科学历毕业生提供)、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报到证的原件及复印件由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统一提供,无需考生逐一领取), 同时自行下载打印中国高等教育学历查询结果(查询网址:http://www.chsi.com.cn/)及《兴隆县县直事业单位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诚信承诺书》(下载网址:http://www.hbxl. gov.cn/),提供近期一寸正面彩色免冠同底版照片三张,缴纳报名费100元。报名人员资格审查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股负责。
(四)考试考核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8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20%。
1、笔试
笔试委托相关机构统一命题,统一阅卷,采取闭卷答题方式。笔试内容以公务员招录考试大纲为主,结合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与竞争上岗考试大纲,满分为100分。考生领取准考证时间为9月9日8:30-- 9月10日17:30。考试时间及相关要求在准考证中予以明确。
2、面试
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5的比例分别取报考县直全额事业单位和县直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考生进入面试。如遇末位并列情况,并列人员全部进入面试。面试评委由具有面试考官资格的人员或县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指定人员组成,评委设7人。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1)面试内容: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自我控制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仪表举止。
2)面试评分: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计算时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总分平均后为该考生最后成绩。
3、体检。笔试、面试成绩按比例折算后,再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名额分别取报考县直全额事业单位和县直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考生进入体检。体检由考务办公室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依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负担。
4、考核。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体检合格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现实表现进行考核,填写《兴隆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表》。
5、公示。考试、考核合格的报2011年县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公示对象在公示期内因举报,经查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聘用
1、确定人员。综合笔试、面试和体检、考核、公示等情况,最后确定人选,出现空缺时不再递补。
2、 聘用程序。总的原则是“专业优先,统筹调剂”。拟分两步进行,一是先按专业分配。确定入闱的考生如果与用人单位所需专业相符,不考虑排位顺序,优先安置。二是统筹安排。如果确定入闱的考生与用人单位所需专业不相符,由政府根据编制情况予以安置,也可不受编制限制,采取先进后出的办法逐步解决。
3、审核报批:考核公示结束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招聘情况上报政府审批,批复后办理人事聘用手续。
五、管理办法
新招聘人员实行聘用制,与用人单位签订河北省统一印制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统一实行人事代理制度。
六、纪律与监督
1、为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县成立了兴隆县县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相关部门要通力配合,群策群力,保证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稳步实施。
2、对报名人员所持证件、资料严格审查,假冒伪造各种证件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并交有关部门严肃处理;对帮助报名人员伪造证件或审查疏漏的,严格追究当事人责任,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予以辞退。
3、 招聘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具体工作人员要按规定条件,严格坚持程序和标准;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真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切实把优秀人才吸收到事业单位中来。对于违反政策、徇私舞弊造成不良后果和影响的,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严肃 处理。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5052802
县纪委(监察局)监督电话:5054971
附:兴隆县2011年县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O一一年八月十八日
兴隆县2011年县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长:王瑞林 县政府县长
副组长:高春明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李智慧 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刘海明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孟宪宝 县机构编制委员会主任
 员:张汉富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刘占林 县财政局副局长
李弘卉 县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马建利 县公安局副局长
王亚茹 县委组织部干部一科科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考试聘用的具体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张汉富同志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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