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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城乡规划局招聘专业岗位聘任制工作人员公告

时间:2011-05-16 00:11来源:未知 作者:bank 点击:

因工作需要,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哈尔滨市城乡规划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岗位聘任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招聘专业岗位人员10名,其中男性8名,女性2名。
 
    二、招聘条件
    (一)报名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
    3、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需要;
    4、具有全国统招本科以上学历,城市规划或建筑学专业(只限一表、二表学校或专业);
    5、具有两年以上从事本专业工作经历;
    6、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有国家注册规划师、国家注册建筑师、高级规划师、高级建筑师资质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被给予在一定时间内不得报考的人员;
    4、法律规定其他情形不得录用为机关工作人员的。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考生报名、照片传递、资格审查都通过网络进行。
    网上报名程序:
    1、提交报考申请和上传本人电子照片。报考人员可在2011年5月16日8:30--20日17:00,登录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rblss.gov.cn)或哈尔滨市城乡规划局网站(http://www.upp.gov.cn),按程序提示要求提交报考申请、上传本人电子照片。
    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请于2011年5月21   日--22日期间登录上述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3、现场确认、缴费并领取准考证。
    时间:2011年5月24日8:30—17:00
    地点:哈尔滨市道里区地段街165号(哈尔滨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报名费:100元
    网上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须本人携带身份证(或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注册师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工作经历证明;2张一寸免冠照片进行现场确认,确认通过后领取准考证。凡有弄虚作假行为,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四、考试办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
    (一)笔试
    1、按招考录用人数5倍的比例确定为实际招聘岗位人数。
    2、笔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参加笔试。
    3、笔试内容:主要包括规划、建筑学专业知识、国家大政方针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及公文写作。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达不到60分者,取消进入面试资格。
    笔试后,按招考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
    4、具有国家注册规划师、国家注册建筑师资质的笔试成绩加10分。
    (二)面试
    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及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
    面试结束后笔试与面试成绩相加成总成绩,按招考职位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如总成绩出现并列,按先面试、后笔试成绩高低依次排序。
 
    五、体检与考核
    (一)体检:体检内容及健康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在指定市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
    (二)考核:体检合格者由用人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考核。
  
    六、公示及聘用
    1、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哈尔滨市城乡规划局“规划公园”网站进行公示,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在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监督下办理聘任手续。
    2、录用人员试用期半年,试用期满合格后,签订正式聘用合同。聘用期限为三年,聘任期满后视实际工作需要和个人表现可续聘。
    3、聘用期间工资标准及福利待遇按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定标准执行。
   
    七、招考相关事宜
    1、递补办法: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递补人员。
    2、各阶段入围人员名单及相关通知将在网站公示,请考生及时关注。
    3、咨询电话: 86772535、86772536哈尔滨市城乡规划局人事处
  
    以上公告解释权为哈尔滨市城乡规划局,未尽事宜由哈尔滨市城乡规划局报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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