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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登封市招聘教师公告

时间:2011-06-03 10:09来源:未知 作者:bank 点击:

为加快登封市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知识和年龄结构,促进教育事业快速健康发展,我市2011年计划公开招聘教师200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2011年教师招聘工作严把教师队伍入口关。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录用的方式进行公开招聘。
    
二、招聘计划
    2011年我市计划招聘教师200名。
    1.高中、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教师50名。经市政府批准,已于2010年12月至2011年3月,由市人社局、监察局、教体局三方组成联合招聘组,到华中师 大、陕西师大、河南大学、河南师大、信阳师院等高等师范院校,通过现场面试(试讲)、择优签订就业协议的方法进行了公开招聘,已招44人。经联合招聘组同 意,已与我市各高中、职专签订就业协议的学生不再进行面试(试讲),其招聘程序随本次招聘工作进行。经笔试、体检、政审等全部合格后,方可办理聘用手续。
    因专业原因及违约因素,职业中专和普通高中空余名额6人,随这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具体招聘岗位见附件)。报名人数和岗位设置数比例低于3:1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名额。
    2.幼儿教师50名,农村中小学教师100名(具体招聘岗位见附件)。根据报名情况,若报名人数和岗位设置数比例低于3:1(幼儿园低于2:1)的,可按比例相应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减少的名额增加到报名比例较大的教师岗位。
   
三、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分为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素能测评(分笔试和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上岗七个环节,由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监督小组实施全程监督。
   
四、报名条件和资格
    1.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有相当的普通话水平,能适应登封教育教学工作及满足与学生正常交流的需要。
    2.应聘我市高中、职业中等专业学校的人员应具备全日制普通类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和与招聘专业相同的专业。
    3.应聘我市幼儿园及农村中小学教师应具备全日制普通类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和与招聘岗位相同的专业,同时具有登封户籍(在登封市服务的“三支一扶”大学生、“进社区,服务农村”大学生、大学生村干部除外)。
    4.具有相应岗位级别的教师资格证。
    5.报考职业中等专业学校专业课的,没有教师资格证也可参加应聘,但必须参加2011年面向社会的教师资格认定,并在今年12月30日以前获得相应专业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不予办理入编手续。
    6.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1年7月1日后出生),身体健康,符合《河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规定要求,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7.符合报名条件且合同期满的特岗教师。
    8.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信息一经确认,不允许更改。报名采取诚信承诺制,考生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党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5)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律取消考生考试招聘资格。
   
五、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为6月20日—6月24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30)。报名地点:登封市人力资源市场二楼大厅(市区中岳大街粮食局门口西)。联系电话:0371——62882903  62831802
   
六、考生提供材料

    1.毕业证(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毕业证明);
    2.身份证、户口本;
    3.近期一寸免冠同底版彩色照片3张;
    4.就业报到证(2011年应届毕业生无就业报到证的需携带就业协议书和学校证明;已过自主择业期的毕业生需携带人事代理合同书;已在其他地方办理过入编手续的提供入编证明及现工作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
    5.教师资格证书;
    6.每人交考务费42元。
    以上所需提供的材料除学校或单位证明提交原件外,其他材料需查验原件并交存复印件1份。
   
七、素能测评
    1.素能测评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素能测评总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考生总 成绩按此标准加总,成绩末位四舍五入。按招聘岗位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时,笔试末位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的考生可一起进入面试。 八、体检
    招聘岗位设置数为1人、2人和3人以上(含3人)的,分别按岗位设置数的1:1.5、1:1.3和1:1.2的比例,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标准依照《河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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