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政审与考察 对体检通过的拟聘用人员,进行政审与考察,政审考察不合格的考生,不予聘用。空缺名额由进入体检并体检合格的考生按素能测评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如果招聘岗位名额末位出现素能测评成绩并列的,末位成绩并列的考生进行加试后,再确定拟公示人选。 十、公示 笔试、面试成绩均在登封市政府门户网站、登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登封市教育体育局网站及报名场所进行公示。体检和政审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 十一、聘用上岗 对公示无异议的最终拟聘用人选,待市公开招聘教师领导组报请市政府批准后,由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分配到各设岗学校,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编制部门按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程序办理手续,待遇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附件: 登封市2011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设置情况
登封市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组 二〇一一年六月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