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简介
保险职业学院前身为中国保险管理干部学院,创办于 1986年,2003年1月经国家教育部和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学院改制为金融类全日制高等职业学院---保险职业学院。学院地处历史文化名城湖南省会长沙市城区,下设保险系、金融系、管理与信息系、国际保险学院、公共课部、培训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等7个教学二级单位,并拥有遍及全国的分校机构。步入十二五规划开局之年,学院正积极有序地实施打造国际水平、国内一流综合金融学院(大学)宏伟工程。为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改善师资队伍结构,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录专任教师,诚邀有识之士与我院联系。
一、2011年专任教师招录计划
汽车保险专任教师( 1人)、汽车构造与维修专任教师(1人)、企业会计教师(1-2人)
二、招聘要求
1、基本要求:男性;思想品德好、热爱教育事业、诚信、团结协作精神强;身体与心理素质良好。
2、专业要求:专业对口且持有对口的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备对口的实际专业技能;具有教学或培训经验。往、 应届生均须有两年以上与专业相关的企业全职工作经验。
3、学历要求:全日制硕士以上(且第一学历必须为全日制本科);副高以上职称者、有五年以上企业对口专业工作经验且持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者学历要求可放宽至全日制本科(学士)以上;接收的硕士其本科、硕士所学专业须一致或相关,接收的博士其本科、硕士、博士三个阶段至少有两个阶段所学专业须一致或相关。
4、年龄条件:硕士及以下学位者不超过35岁,副教授、博士不超过40岁,调入的正高级职称教师年龄一般不超过45岁(年龄的计算截止到提出应聘报名的日期)。
5、海外知名大学毕业生参照以上四点执行。
三、招录办法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1年5月20日止(以收到电子邮件或邮寄资料日为准)。
2.资格审查
保险职业学院据收到的报名资料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由学院通知试讲。
3.试讲考核
试讲由学院组织相关专业人员进行,具体方案届时当面宣布。学院将就参加试讲人员的工作业绩、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
4.体检
通过面试人员,由学院组织到学院指定的医疗机构体检。
5.考察、录用
由保险职业学院组织考察,据考核、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办理录用手续。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政策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中豹塘路 196号 保险职业学院 人力资源处(邮编410114)
联系人:禹老师 电话: 0731—82934665 E-mail:yuhuasong@bxxy.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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