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1、实行“按需设岗、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聘任”选拔原则; 2、执行“合同管理、严格考核”的管理制度。 二、组织机构
1、成立普教中心教师招聘委员会。 教师招聘委员会主任:韩虹 教师招聘委员会成员:①湖南大学人事处、监察处、校工会代表3人;②普教中心及中小幼党政一把手共7人;③中小幼校内外专家代表4~8人,学生代表1人。 2、建立中小幼校外专家库(至少30人)。 3、制订普教中心教师招聘工作规程,明确教师招聘工作流程及要求。 三、招聘岗位情况
中学教师6人:语文2人,数学1人,英语2人、历史1人。 四、招聘条件
1、应聘者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善于团结合作,有良好的敬业精神、服务意识、奉献精神,有扎实的专业素养、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身体健康。 2、应聘者应有教师资格证书。应聘语文、英语教师要求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甲,其他学科应达到二乙。应聘者的计算机应用能力均应达中级及以上水平或取得计算机应用能力两个模块合格证书。 3、中学教师:具有全日制师范类本科以上学历。中学一级教师以上职称者应在35岁以下;高中教师应有高中毕业班教学经验;在省级重点中学工作过的学科带头人和优秀班主任、国家及省市级骨干教师、特级教师、高级职称者优先。 4、英语学科教师:要求通过英语专业八级,英语口语流利、语音纯正,兼修第二外语,同等条件下其二外选修日语、韩语、德语小语种者优先。 五、招聘时间
1、报名时间:2011年5月20日~5月30日 2、报名地点:湖大普教中心办公室 3、考试方式:分笔试、试教和面试三种 4、报名材料公示时间:6月1日~9日 5、笔试时间:2011年6月10日 6、试讲时间:另行通知 7、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六、招聘程序
1、湖南大学人力资源处和普教中心根据实际情况,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应聘者将有关个人资料(个人简历、毕业证、学位证、等级证、获奖证书、论文发表情况等)于5月30日前交湖南大学普教中心办公室。 2、核实应聘者基本信息。 3、公示应聘者基本信息。 4、应聘者参加笔试,原则上笔试成绩达80%卷面分数者可入围。 5、笔试入围者参加试讲,普教中心教师招聘委员会成员听取试讲。 6、试讲入围者参加面试,普教中心教师招聘委员会主持面试。 7、普教中心教师招聘委员会公示招聘结果一周。 8、拟聘人员体检(定点医院)。 9、普教中心向校人力资源处上报审批招聘教师名单。 10、按相关法律签订聘用合同。 七、聘用教师的待遇
1、招聘教师享受湖大附中同级同类人员按国家规定发放的工资、津贴和奖励。 2.招聘教师的职级、年度考核、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资晋升等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与湖大附中同级同类人员相同。 3.招聘教师享有湖大附中在职职工同等的工作、学习权利。 4.招聘教师享有湖大附中在职职工同等的探亲假、寒暑假、婚假等法定假期。 5.招聘教师享受国家规定的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待遇,由湖大附中和招聘教师本人共同按国家规定的比例向社会保险机构交纳。 八、招聘工作程序
九、招聘教师考核安排
湖南大学普教中心
2011年5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