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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湖南省地震局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时间:2011-06-03 10:23来源:未知 作者:bank 点击:
经中国地震局同意,我局2011年度第一批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名,其中监测预报专业技术岗位2名、防震减灾工程研究专业技术岗位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识和能力;
5.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它条件资格。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被开除公职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其它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二)岗位条件。
1. 监测预报专业技术岗位须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地球物理专业、年龄35岁以下(博士研究生40岁以下)。
2. 防震减灾工程研究专业技术岗位须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硕士以上学位、工程地震或建筑工程或地球物理专业,博士研究生年龄40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年龄35岁以下,同等条件下具有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聘用。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报名时间6月2日—16日16:00,报名者在发布招聘信息的网站下载并填写报名表(报名表不能擅自改动,改动者视为无效),并将本人报名表(格式“姓名+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资格证、1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可扫描)等传真或发送至湖南省地震局人事教育处(传真:0731-85642611、邮箱:hnrj999@sina.com 联系电话:0731-85642511)。
(二)资格条件审查。人事教育处对报名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
1.笔试。笔试为闭卷考试,总分为100分,占综合成绩的
70%。
2.面试。根据各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面试人员。面试总分为100分,占综合成绩的30%。
(四)体检。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顺,按1:2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体检。如需复查,只能一次。当出现体检对象不合格时,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考察。在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查的基础上,重点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
(六)确定拟聘人员。按照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等情况择优确定拟聘人员。
(七)公示。在中国地震局等网站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八)报批聘用。公示对象无异议的,报中国地震局人事教育司备案后,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工资等待遇按国家有关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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