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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汉寿县财政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时间:2011-06-03 10:37来源:未知 作者:bank 点击:
根据财政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汉寿县财政局经济开发区分局工作人员,现将公开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名额
此次共招录财政局经济开发区分局5名工作人员。
三、报名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乱纪行为;
2、政治思想好,热爱财政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5、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
6、本人或父母户口在本县;
7、身体健康。
四、程序及办法
1、发布招聘公告(6月1日)。采取发布网络信息、张贴招聘简章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2、报名及资格初审(6月8日至10日)。报名者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会计从业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3张一寸免冠照片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2楼大厅人事考试窗口报名。
3、笔试(6月17日)。考试内容为财政相关知识和公共基础相关知识,其中:财政相关知识占70%,公共基础相关知识占30%。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4、面试(6月21日)。笔试成绩揭晓后,根据成绩按聘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成绩相同者,按财政相关知识考试分数高低确定排名。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笔试、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5、体检(6月28日)。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6、资格终审、确定人选(6月30日)。体检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并张榜公示。
五、其他规定及说明
1、总成绩并列时,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聘用。
2、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达不到1︰5的开考比例时,则按有关程序请示上级主管部门后确定。
 
 
2011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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