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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湖南省沅陵县招聘普通高中教师方案

时间:2011-06-22 10:13来源:未知 作者:bank 点击:

一、招聘条件

  1、品行端正,身心健康,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根据计划内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获得学士以上学位,具备英语四级、计算机二级(文科为一级)、普通话二级乙等(语文教师为二级甲等)等级证书及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学科的高中教师资格证书。
 3、年龄在28周岁(1983年1月1日后出生)以下,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30周岁(1981年1月1日后出生)。
 4、所学专业与报考学科对口。凡县内定向培养的本科毕业生,不参加本次招聘考试。
二、招聘原则
招聘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学科计划数与报名人数的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 达不到比例的,由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是否开考或者调整学科计划。
 三、招聘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占60%)笔试满分100分,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拟任教高中学科,考试范围为高中学段学科教学现行使用的高中教材全部内容占80%,教育教学理论基础知识等占20%。笔试成绩60分以下者不能进入面试。笔试时间及笔试地点见考生准考证。
2、面试 (占40%)面试满分100分,根据招聘学科笔试成绩排名,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达不到比例的,经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面试内容:片断教学,时间15分钟。面试成绩60分以下者不能进入体检。
 四、体检与考核
 根据笔试与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学科计划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湖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办法》。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县教育局和相关部门联合进行考核,考核参照《湖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试行办法》。
 、录取办法
 根据综合成绩,择优录用。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 + 面试成绩×40%。总成绩相同者,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六、聘用与管理
按照“沅陵县2011年招聘教师方案”程序办理。
七、岗位职数(8人)
沅陵一中:语文 1人 数学 1人 英语1人 物理1人 政治1人
 地理1人
沅陵二中:物理1人 地理1人
 
                  沅陵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一年六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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