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县2011年中小学教师招聘简章
因工作需要,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61名。根据《岳阳县2011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公告》,制订本简章。 一、 招聘岗位和条件
注:专科学历的考生限岳阳县籍,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户籍不限。
二、考试和计分办法
1、报名。7月6日—7月9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凡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持本人身份证、第一学历证、最高学历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原件和3张近期免冠半寸照片,到县教育局六楼会议室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县教育局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初审,不符合本简章规定的报名者取消其考试资格。
2、准考证领取时间:7月17日上午8∶00至下午5∶30,领取地点:教育局办公楼404室。
3、考试
(1)考试科目
a、县职业中专教师职位考试科目:专业知识考试和试教。
b、乡镇中心学校音乐、体育、美术教师职位考试科目:专业知识考试和专业技能测试。
c、乡镇中心学校除音乐、体育、美术以外的其他职位考试科目:专业知识考试。
d、幼儿教师职位考试科目:学前教育专业知识。
(2)专业知识考试内容:相关专业知识。
(3)专业知识考试时间:7月18日,上午9:00—11:00考《专业知识》。
(4)面试对象确定:县职业中专教师和乡镇中心学校音乐、体育、美术三科教师按招聘职位数1:3的比例,依考生专业知识考试成绩从高至低确定面试(试教或专业技能测试)人选,如成绩相同,不能确定人选的,一并进入面试。
(5)试教和专业技能测试时间为7月23日,地点及具体办法另行通知。
4、计分办法
专业知识考试、试教、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均采取百分制。
(1)县职业中专教师职位
考生成绩=专业知识考试成绩×60%+试教成绩×40%
(2)乡镇中心学校音乐、体育、美术三科教师职位
考生成绩=专业知识考试成绩×6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40%
(3)幼儿教师职位和乡镇中心学校除音乐、体育、美术教师以外的其他教师职位;
考生成绩=专业知识考试成绩
注:考生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三、体检、预录和资格审查
1、考核体检对象确定。按招聘职位数1:1的比例,依考生总成绩从高至低确定。总成绩相同的,专业知识考试成绩高的优先;专业知识考试成绩也相同的,依次以学历、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为依据,证书等级层次较高的优先。如以上各项条件都相同的,则加试专业知识考试,成绩高的优先。
2、7月24日公示成绩及预录聘名单。
3、预录聘对象须在7月31日前将本人档案送至县教育局办公楼404室,以便进行资格审查,未按时送交档案的,取消预录聘资格。8月1日,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编办、县教育局等相关职能部门组织进行资格审查。
4、8月3日上午8:00组织预录聘人员体检。
5、因体检、资格审查(含未按时送交档案的)、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资格,空缺的职位从报考该职位的考生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8月28日前未到单位报到上岗,或不服从对岗聘用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空缺的职位从报考该职位的考生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6、县纪委监察局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四、聘用及待遇
1、此次招聘的教师均实行聘用制管理,首次聘用期三年(含试用期六个月在内),聘用期内不得调离本县,不能变动工作单位。待遇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聘用期满,符合续聘条件的继续聘用,否则解聘。
2、所有聘用的教师一律试用六个月,试用期内发现不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取消聘用资格。
3、所有录聘人员的聘用时间统一规定为2011年9月1日。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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