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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江苏广播电视学校招聘工作人员(派遣)公告

时间:2011-06-07 23:35来源:未知 作者:bank 点击:
为加强学校的教职工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和行政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思想素质好、品行高尚、热爱学生、热爱教育工作、责任心强,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3、具有较强的专业实践技能,具有良好的教学能力;
4、身体健康;
5、具备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二、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自公告公布之日起至2011年7月10日。
报名方式:信函邮寄个人材料(地址:南京市雨花东路156号江苏广播电视学校办公室 )
邮编:210012;信函封面注明“应聘材料”,不接受电子邮件)。
(二)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每位报考者仅限报考一个职位。报考者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交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
2)填写《江苏省广播电视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报名表从网上下载;
3)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
4)学习成绩表、相关作品及奖励情况的原件及复印件。
(三)说明
无论录用与否,应聘人员的简历及相关材料不予退还,敬请谅解。
三、考核、考察实施办法
1、考核方式:初试(面试)、业务能力考核、综合面试。
1)初试(面试)
应聘人员首先要进行初试(面试)。
初试(面试)考核内容:岗位认知、从业基本素质。
2)业务能力考核(笔试、实践操作)
a.面试通过的人员需进行笔试考核(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应聘教师岗位的人员需根据所给的教材写教案,并说课。
b.应聘专业课教师的人员除了写教案、说课以外还需进行专业实践考核,主要考察专业技能水平。
c.应聘行政岗位的人员进行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的笔试和考核。
3)综合面试
根据多项考核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职位拟录用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综合面试人选。
综合面试重点考核应聘人员综合素质,并结合初试、业务能力考核的情况,确定拟聘人员的顺序。
四、录用
考试结束后,根据综合面试成绩,按招聘职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并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空缺时,将根据该职位招聘人数按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替补人员。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我校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录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应届生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见习期,在职聘用人员实行三个月见习期,见习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个人自主择业。
五、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25-52414057  
联系人:汪老师、李老师
六、招聘工作监督电话
招聘工作纪检监督电话:83188153
联系人:刘为民
 
 
1:拟招聘岗位及要求

岗 位
专业与侧重方向
人数
学历、资历要求
用人形式
教师
 
摄像教师
 电视摄像专业
2
国民教育系列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高校应往届毕业生或有较丰富的一线工作经历并具有较强的专业技能和一定教学能力的社会人员。
人才租赁
摄影教师
摄影专业
1
编导教师
 广播电视编导、
(导演或电视节目制作专业方向)
1
录音教师
录音艺术或音乐编辑方向
1
播音与主持教师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礼仪文化方向)
3
体育教师
篮球、健美操等相关专业
2
国民教育系列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高校应往届毕业生或同等学历具有工作经历的社会人员。
政治教师
思想政治教育专业
1
国民教育序列全日制应往届硕士研究生或同等学历具有工作经历的社会人员。
心理健康教师
教育心理学、心理健康教育等专业
2
学生管理教师
师范类专业
3
国民教育系列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高校应往届毕业生或同等学历具有工作经历的社会人员。
行政人员
教育教学秘书
教育、教学管理等相关专业或师范类专业
2
国民教育系列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或同等学历具有工作经历的社会人员
人才租赁
校园网络管理员
计算机技术、信息管理或网页设计等相关专业
1

(请正反双面打印为一张)                                  编号:
                                                                 (不用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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