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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苏州市金阊区选聘社区专职工作者简章

时间:2011-07-14 05:37来源:未知 作者:bank 点击:

为进一步加强社区建设,积极推进社区管理体制机制的改革创新,提升社区管理水平,根据金阊区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加强对社区专职工作者统一招聘录用的指导意见》和社区岗位具体情况,经研究,决定公开选聘社区工作人员25名。其中:社区党组织工作人员2名(需党员,男性,30周岁以上);其他人员男12名、女1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选聘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以及国家的法律法规。

2.组织纪律观念强,作风踏实,吃苦耐劳,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和不良行为记录。

3.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有志于社区工作,熟悉社区工作要求,身体健康,乐于奉献,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和组织协调能力。

4.年龄:男性40周岁(1971年7月1以后出生)、女性35周岁(1976年7月1以后出生)以内;具有国民教育序列的大专以上学历;苏州市区户籍人员(不含集体户),能用苏州话流利会话。

二、选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1718(星期一)下午13:3016:30719(星期二)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30

2.报名地点:金阊区市民活动中心一楼就业创业服务大厅(苏州市西环路2115号)。

3.报名者根据本《简章》和招聘岗位及条件选择岗位,并须向招聘单位出示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学历证书、党组织证明、劳动手册(单位同意报名证明、社区提供的待业证明、学校应届生就业推荐表)及应聘岗位所需的相关资格证书的原件,并交复印件一份。必须由本人现场报名。

 

经现场初步资格验证合格后,交个人近期正面免冠同底1寸彩色照片3, 办理报名手续。

报名人数低于开考比例(13)的,相应核减招聘职位数。

(二)考试

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于2011722日(星期五)下午13:30 -16:30,凭身份证在报名现场领取《准考证》(逾期未来领取者视作放弃应聘)。

1.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公共基础知识、社会工作基本知识、社区建设基本理论,从事社区工作应具备的基本知识等。

按照招聘岗位的具体名额,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分别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

中共党员、获得国家社会工作者中级及以上职业水平证书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拥有硕士及以上学历、社会学专业本科毕业人员、获得国家社会工作者初级职业水平证书人员笔试成绩加3分。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金阊区政府网站上公示(只按名次公示进入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

2.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在金阊区政府网站上公示三天。

根据总成绩(总成绩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构成,其中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从高分到低分按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体检费用自理)。

总成绩绩相同情况下,金阊区户籍人员优先考虑录用。

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金阊区政府网站上公示。

(三)体检和考察

1.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进行体检。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考察。

3.因应聘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以及因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而出现缺额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一次性替补。

(四)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由苏州市金阊区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至有关社区进行试用,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后与有关街道社区服务中心签订一年期聘用协议。

三、聘用人员待遇及考核、管理

1.聘用人员待遇标准按市、区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2.对进社区工作的聘用人员实行年度考核。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3、聘用人员需在被聘用的三年以内取得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未获得证书人员不再续聘。

四、本简章由苏州市金阊区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265331016

 

 

苏州市金阊区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1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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