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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江苏省靖江市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简章(2)

时间:2011-06-15 00:09来源:未知 作者:bank 点击:
对参加面试的考生,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发放面试通知书时进行报考资格复核。届时,普通高校2011年 应届毕业生须交验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毕业证书、《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如已使用,需同时提供录用方同意报考的证 明)、《报到证》、人才流动机构出具的未就业证明及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证书原件(委培生、定向生、联办生还须提供委培或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 明)等相关材料;其他人员须交验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户籍证明及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证书原件。对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时提供有效证件原件的或资格复核不合格 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根据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科目加试总分(无专业加试要求的岗位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面试 人员。资格复核时需缴纳面试费100元/人。参加面试的考生名单在指定网站公布。
(六)面试
面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统一组织实施。面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每位参加面试考生的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由主考官当场通知考生。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面试成绩在指定网站公布。
(七)成绩合成
面试结束后,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30%、专业加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合成成绩。无专业加试要求的岗位,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合成成绩。考生的合成成绩在指定网站公布。
(八)体检
根据考生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 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合成成绩相同的,根据考生的面试成绩确定体检人员,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另行组织面试确定),并在指定网站上公布。体检人员中的在职人员 在领取体检通知书时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否则取消其体检资格。体检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 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在本岗位面试考生中按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九)考核
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按照有关规定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
(十)公示与聘用审批
考核工作结束后,根据公共科目笔试、专业科目加试、面试、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指定网站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与拟聘用人员办理试用、聘用手续。
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
在考核、聘用审批阶段因不符合政策规定被取消考核、聘用资格或考核结果不合格、或考生主动放弃聘用资格而出现的缺额,可在聘用审批结束前,从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
本次招聘工作于9月底前结束。
四、纪律与监督
招考聘用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考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五、本简章由靖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23—84821562(靖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0523—89181616(靖江市纪委、监察局)
指定网站:靖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jjhrss.gov.cn
靖江人才网
http://www.jjrc.net   
             
 
  
 
 
                              靖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1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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