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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东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开招聘安置区建设专业技术人员简

时间:2011-07-20 08:12来源:未知 作者:bank 点击:
江苏省东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开招聘安置区建设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为加快推进安置房建设工作,经研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安置区建设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安置区建设专业技术人员2名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年龄40周岁以下(1970年1月1日后出生)。
3、大专以上学历,土木工程专业,工程师以上职称,具有两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4、身体健康。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报名时间:2011年7月18日—7月22日
   上午8∶00—11∶30 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市鼓楼路377号四楼,步行街西首);联系人:姚善明,联系电话:85213808、85214176。
3、报名要求: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相关职称、资格证书。上述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一份复印件,并交近期2寸同底版正面免冠照片2张,如实填写《安置区建设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
四、考试方式、内容和实施办法
1、考试方式和内容
考试方式为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实行百分制。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2实施办法
面试结束后,按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根据报考者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体检人选,成绩出现同分时,符合优先录用条件者优先。
五、体检、考核
体检参照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考核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德、能、勤、绩等方面的情况。遇到体检、考核不合格的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六、聘用及待遇
1、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公示7天后,根据安置房建设工期要求,视工程需要分别聘用。新聘人员实行试用期管理,试用期为三个月,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考核合格者,办理聘用手续,聘期2年。聘用期满,表现突出者经市住建局考核组综合考核认定后可续聘。
2、工资待遇
工资实行底薪和考核浮动相结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底薪为4万元/年,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省级以上监理师或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者,底薪为4.5万元/年,以上工资实行月结制。另外,根据安置区建设规模、工作量大小、工作实绩不同,年终发放考核浮动工资。
以上工资已包含各项保险,如需代缴,则在工资中予以扣除。
七、组织监督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社会监督。对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经查实后,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严肃处理。招聘工作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实施。
八、政策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85214176、85213809,也可登陆东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网(www.dtghjs.gov.cn)。
本简章由东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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