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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新浦区房屋征收局招聘简章

时间:2011-07-20 09:44来源:未知 作者:bank 点击:
连云港市新浦区房屋征收局招聘简章
 
新浦区因征收工作需要,现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数名。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房屋征收工作人员8人。
二、报名资格及条件
招聘对象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专科以上学历具有财会、工民建、房地产管理专业及相关专业,会使用电脑;
3.有三年以上拆迁工作经验,具有较强拆迁业务能力和现场处置能力;从事拆迁工作十年以上,年龄可适当放宽;
4.具有较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善于与人沟通,责任心强,有吃苦耐劳精神;
5.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
三、招聘程序
此次招聘工作按照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聘用等办法和程序进行,具体步骤如下:
1.组织报名
报名地点:连云港市新浦区地震局(海昌南路46号多伦多三楼318室),报名时间:2011年7月20日至7月2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联系电话:0518-85486205传真:0518-85486205
联系人:赵梓言
2.报名方式:下载填写《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表1),报名时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个人执业资格注册证书、任职证明、个人简历、相关业绩成果等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本人近期免冠照片三张(2吋彩照)到报名地点报名。
3.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进入笔试程序,并及时通知报名者。
4.笔试:
笔试内容:(1)笔试总分为100分,考试范围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及相关政策法规及制度。(2)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不低于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面试: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实施。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6.体检和考核
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确定体检、考核人选。
7.聘用: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与连云港市新浦区房屋征收服务中心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一个月。
四、工资待遇
参照当地同等级合同制工人工资标准确定基本薪酬并缴纳各项社会保险。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连云港市新浦区地震局负责解释。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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