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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江西省兴国县招聘中小学教师实施方案(2)

时间:2011-05-18 12:02来源:未知 作者:bank 点击:
3、在编正式教师,必须在原单位服务满五年以上且原单位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方可报考。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一)全省统一招聘
1、编内农村小学教师,按照江西省2011年中小学教师招聘公告及相关文件精神组织实施。
2、“特岗教师”招聘,按照省教育厅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招聘公告及相关文件精神组织实施。
以上两类考生笔试成绩入围并通过资格复审后,可参加面试与考核,须缴交面试费120元(以省批标准为准)。面试方式为说课,内容为所报岗位学科我县中小学现行教材,具体安排另行公告。
(二)县自主招聘
职业高中专业教师、特殊教育专业教师未列入全省统一招聘,由县人社局牵头具体组织实施。招聘程序如下:
1、发布招聘公告。在江西人事考试网、赣州市人事网、兴国人民政府网等网站和兴国电视台公开发布招聘公告。
2、现场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2011年5月26日—5月27日。
2)报名地点:兴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交流中心(兴国县城兴国大道红绿灯十字路口旁,劳动力市场三楼)。
3)报名须交材料:①居民身份证;②毕业证(2011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原件);③教师资格证书(或2010年通过认定的证明,不作要求的岗位学科除外);④户籍所在地村委会(居委会)或毕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出具的思想品德及已婚人员计育情况证明(盖公章);⑤2张2寸免冠正面彩色近照。以上①--④项除提供原件外,须交复印件各一份。报名时缴纳报考费150元。
4)报名资格审查:由县人社局、教育局、监察局负责,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在网上公示。
审查工作将贯穿于考录工作的全过程中,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假证件、假信息的考生,取消其考录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3、准考证发放:考生领取准考证时间,2011年6月10日,地点在县人社局。
4、笔试与面试
招聘采取笔试、面试、实训操作与考核等方式进行。
1)笔试
时间与地点:2011年6月12日上午9∶00—11∶00,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内容:职业高中专业教师为所报学科的专业知识;特殊教育专业教师为特殊教育专业知识。
笔试实行分学科闭卷考试,总分均为100分。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分学科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不足1∶5的学科实行全员面试)。
面试形式为说课与实训(实践)操作;面试内容为所报岗位学科教材内容及相关专业知识。
面试总分为100分,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核
对全省统一招聘和县自主招聘的面试考生进行综合素质考核,考核办法如下:
1、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加3分。
2、大中专院校优秀毕业生加1分;
3、获得所学专业以外的等级证书:大学生英语等级考试六级(或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四级及以上)、高校计算机等级考试三级(或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三级及以上)各加2.5分;
4、获得省以上主管部门(含省)组织的各种竞赛奖项或表彰的加2分。本县2010-2011学年度见习生,获得县级(县委、县政府)或同级别及以上表彰的加5分,主管部门表彰的加3分。
以上各项考核为16分封顶。考核工作由县监察局牵头,县人社局、教育局协助。考核所需证明材料应在现场报名与资格复审时提交相关证书、证件、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逾期者视自动放弃处理。
(四)聘用办法
在面试合格考生中,分学科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计划确定拟聘人员并选择具体任教学校岗位(编内招聘农村小学及特岗教师)。若总成绩相同,依次按面试成绩较高、本县见习生、学历较高优先拟聘。总成绩计算办法如下:
总成绩=笔试成绩(折合百分制)×50%+面试成绩×50% +考核成绩
对拟聘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公示后,因取消聘用资格而产生的缺额不予替补录取。
四、福利待遇及人事管理
编内招聘的人员实行聘用制及人事代理,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聘用期间不得停薪留职和请长假,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继续聘用,服务期不少于5年,不合格者予以辞退。特岗教师工资福利待遇及人事、档案管理,按照省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五、组织领导
成立兴国县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长担任,副组长由常务副县长、宣传部部长、分管教育的副县长担任,成员由县人社局、教育局、编委办、财政局、纪检监察局等部门的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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