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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四川省凉山州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时间:2011-05-18 12:20来源:未知 作者:bank 点击:
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凉山州州属事业单位将于2011年5月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名额:
本次招聘单位15个、招聘名额共87名。其中:
1、州委党校5名;
2、凉山日报社10名;
3、州职业技术学校37名;
4、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6名;
5、州中西医结合医院6名;
6、州紧急救援中心5名;
7、州教育装备所1名;
8、州民族师范学校5名;
9、州科技顾问团1名;
10、凉山农校2名;
11、州图书馆2名;
12、州科技情报所1名;
13、州妇幼保健院3名;
14、公共卫生信息中心2名;
15、粮油监测中心1名。
二、招聘的岗位、范围、资格条件等详细情况请见各招聘单位《简章》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不组织现场报名。网络报名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资格审查工作由各招考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审查包括网络报名时的资格初审、面试入闱前的资格复审及考察工作中的资格确认三个环节。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条件的,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网络报名时间为2011年5月23日至5月27日24:00时,报名网站为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选择岗位。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公告”和招聘简章,了解招考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自身的实际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按网络提示上传JPG格式、20K左右的近期免冠证件照片,上传的照片必须与本人相符。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报考者的姓名须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姓名一致,否则取消考生资格,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报考者应在填报信息后的第1-2天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审查。资格初审合格者请务必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两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考试。
3.资格初审。招考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根据报考者在网络上填报的材料,对照岗位报考要求,从5月24日起提出审查意见,全部报考者的资格审查于5月28日结束。招考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应在报考者报名后的1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者重新上传照片。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招考单位应下载并打印考生报名信息,供资格复审和考察时使用。
(二)网上缴费
经初审合格的考生,须于2011年5月24日至29日24:00时登录到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网上缴费。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三)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及资格复审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一)笔试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为2011年6月18日(星期六)。具体安排为:
笔试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3.笔试成绩公布
2)笔试折合成绩和加分后的笔试总成绩由招考单位公布,同时公布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具体公布时间详见各单位招聘简章。
4、政策性加分
1)少数民族考生笔试总成绩折合后加1分。
3)2007年以来全省高校毕业生中统筹选聘到村(社区)任职、并与县(市、区)人事部门签订聘用合同、在村(社区)任职满两年以上(截止报考时间)、年度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干部,每工作满一周年,在折合后的笔试总成绩中加2分,被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评为优秀的另加3分,加分可按照工作年数和获奖次数累积计算,但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请务于2011年6月17日前,持服务所在地县级组织、人事部门、县以上团委出具的证明、服务期满考核材料、准考证、身份证原件送交至报考单位审查,逾期不再受理、责任自负。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和所需资料请见各招聘单位《简章》。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领取《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
(三)面试
面试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具体事宜请见各招聘单位《简章》
五、体检、考核
体检、考核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时间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六、聘用
对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由招聘单位或者主管部门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党群部门报州委组织部,政府部门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办理上编制、核定工资基金、调(流)动、聘用等手续。
事业单位招聘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七、纪律与监督
招考工作严格招聘纪律,按照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的有关规定,对违反考试、考核和体检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考核和体检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者给予行政处分。
咨询电话:中共凉山州委组织部干部一科:0834—3865582
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科:0834-2173682,0834—2193463
监督电话:凉山州纪委监察局:0834-3865852
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察室:0834-2191712
 附:各招聘单位《简章》
 二○一一年五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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