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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3)

时间:2011-05-30 00:54来源:未知 作者:bank 点击:
4、面试缴费
通过面试资格审查的报考者,按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费用80元。缴纳了面试考务费后的报考者(除减免考务费的报考者外),由市人社局发给《面试通知书》。
程序:报考者提交证明材料、《报考信息表》给主管部门审查——主管部门审查证明材料后在《报考信息表》表上盖章 ——报考者执《报考信息表》缴纳面试费用 ——报考者领取《面试通知书》。
5、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6、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区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
(三)总成绩公布
考试总成绩(笔试、加分及面试)将在乐山人事考试网公布,时间另行通知。总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二位。
六、体检  
招聘单位依据招聘岗位数,按照报考者总成绩分数高低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序)。
进入体检人员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通知并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 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岗位或行业有特殊要求的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另行规定。初次体检不合格的,经本人申请,可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指定到三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申请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体检中有不合格人员的,按参加该岗位面试的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考核
  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有关的 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复核。对考核和复核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或聘用条件的报考者,取消其报考资格,由此出现的空额,按报考该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体检和考核,如该岗位报考者考核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八、公示
  考试、体检及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乐山人事考试网上公示7天。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公示无异议的 201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如本人7月31日前实际取得的学位证、毕业证与本公告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及专业不符的,取消拟聘用人员资格,责任自负。由此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如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公示期间,被公示人因被举报查实取消拟聘资格后出现的空额按程序依次递补,如该岗位报考者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九、聘用及报到  
(一)经考试、体检、考核和公示后确定的拟聘人员由市人社部门审核确认。
1、受聘人员如系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原工作单位同意流(调)动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其中:原机关事业单位同意流(调)动的人员可按相关规定办理流(调)动手续;
2、201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在2011年7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二)报到
审核确认的拟聘人员应在市人社部门规定的时限内到招聘单位报到,招聘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办理聘用等手续。未经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因以上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三)试用期
受聘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纪律和监督
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 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原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的,按省原人事厅、省监察厅印发的《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原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等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政纪党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市纪委监督电话:2443121
市人社局纪检监察室:2125375
十一、咨询事宜
报考者在整个报考过程中,若有不明事项,可电话咨询相关部门。
市水务局2428215    市计生委2445398  市安监局2127048             市环保局2131721    市教育局:2425843 市交委2428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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