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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四川成都市大邑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2)

时间:2011-06-15 00:06来源:未知 作者:bank 点击:
(执外国文凭者,需同时提供国家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学历、学位证明原件)。⑵1寸免冠近照1张。⑶在职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⑷2010年应届毕业生,报名时须持学校开具的学历和所学专业证明。
2、资格复审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而产生的职位空额,按各职位笔试折合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名依次递补下一名考生,并在2011年8月2日进行资格复审。
3、按照招聘职位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2011年8月4日在大邑县公众信息网(http://www.day.gov.cn)公布。
4、请进入面试人员,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2011年8月6日至2011年8月7日每日上午9:00至17:00时到大邑县人才交流培训考试服务中心缴纳80元考务费后领取面试准考证。逾期未领视为自动放弃。
(三)面试
1、面试时间:2011年8月13日。
2、面试地点:见《面试准考证》。
3、面试由大邑县纪委监察局、大邑县人事局组织。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四)考试成绩计算
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折合后占60分(《公共基础知识》折合30分,《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折合30分);面试成绩折合后占40分。
八、体检及考核
大邑县纪委监察局、大邑县人事局依据招聘职位及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折合后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核人员名单;体检和考核不合格的依次递补。
体检、考核由大邑县纪委监察局、大邑县人事局和用人单位组织。体检标准按照修改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规定执行。考核工作参照成人办发〔2004〕109号文件规定执行。
九、公示
按照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对拟聘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
十、聘用及报到
1、拟聘人员如系2011年应届毕业生,招聘单位应与其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并规定报到期限,报到时应交验毕业证、学位证等报名资格条件中要求的证件、证明材料原件。
2、拟聘人员如系在职人员,办理工作调动手续。拟聘人员如系非在职人员,由人事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3、拟聘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弃权。
4、按照事业单位聘用相关规定,聘用人员原则上应在本市工作5年后,方可办理人员调动手续。
5、试用期满不合格的予以解聘。聘用期满合格者,视职位需要可续签聘用合同。
6、因逾期未报到和试用期不合格而缺额的不再递补。
十一、待遇
招聘的事业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工资福利待遇按单位性质及单位同类人员标准执行。
十二、纪律和监督
为保证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大邑县纪委监察局对整个招聘工作全程监督。并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举报电话:大邑县监察局028-88214444)。
 
 
大邑县人事局
0一一年六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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