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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四川省旺苍县教育局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时间:2011-07-04 16:35来源:未知 作者:bank 点击:
四川省旺苍县教育局2011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等有关政策规定,经县人民政府批准,我县拟公开招聘118名中小学教师补充到中小学校。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符合《2011年旺苍县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条件一览表》(附件2)相应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报考者必须在报名前取得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证书。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所需的招聘条件及资格要求,详见《2011年旺苍县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条件一览表》。
(5)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书面同意。
(6)2003年12月31日前在我县学校代课且具有中师及以上学历的代课教师可报考小学岗位。
(7)符合有关回避规定。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被辞退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曾违反《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二、三、四、五、六款规定被解聘的。
(6)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等政策规定应当回避的。
(7)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招聘名额
本次招聘均为事业单位在编在职正式工作人员招聘,招聘名额为118名。
四、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1年7月16日至7月1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报名地点:旺苍县人事考试中心(粮贸超市三楼)。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明确要求。报考者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和有关政策规定、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招聘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考者须提供以下资料:
(1)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2)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4)本人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照2张;
(5)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
报考者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或同时参加了同批次事业单位两处及以上考试以及多岗位报考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2.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要求如实、准确地填写《2011年旺苍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
报考者在填写个人信息时,应准确表述,便于资格审查。报考者填写信息不能证明自己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不能审查通过,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在现场报名的同时,根据报考者填报的《报考信息表》进行初审,并将初审结果反馈给报考者。资格初审的结果和考生所填《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仅作为考生参加笔试的依据,考生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由资格复审和资格确认的结果确定。
3.现场照相。报考者在提交《报考信息表》后,由旺苍人事考试中心组织报考者现场照相。
(二)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须现场缴费。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每人每科缴费50元。未缴费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免收笔试费:
1.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全国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国发〔2007〕19号)、《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意见》(川委发〔2005〕9号)和《四川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省政府令第156号)规定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
2.《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规划(2001-2011年)〉的通知》确定的农村绝对贫困家庭考生;
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
4.因疾病、意外灾难等原因,导致一时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特殊困难家庭考生。
符合上述情形1的特困考生凭县(市、区)民政部门发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符合上述情形2和4的特困考生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符合上述情形3的特困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特困考生在报名时,凭上述有效证明办理免费手续。
(三)岗位及人员调整
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规定,结合旺苍实际,本次公开招聘开考比例为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未达到此比例的,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将招聘计划调整到其它需求的岗位。岗位被取消的,将服从调整的报考者调整到符合条件的其他招聘岗位(无法联系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调整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请报考者注意保持通讯畅通)。岗位调减或取消的信息,2011年7月25日前在旺苍人事人才网上公布。已缴费但招聘岗位被取消且不愿或不能调整的报考者,2011年7月26日前凭本人身份证、《报考信息表》和缴费票据(票据兑奖凭证刮涂无效)到旺苍县人事考试中心(粮贸超市三楼)退回所缴费用,逾期不再受理。
(四)领取准考证
2011年8月2日至8月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报名且缴费的报考者,凭身份证到旺苍县人事考试中心(粮贸超市三楼)领取笔试《准考证》。笔试当天,报考者须持本人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按笔试《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笔试。逾期未领取《准考证》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而影响考试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考试成绩计算
考试成绩按以下原则计算:
笔试总成绩=《综合知识》×50%+《专业知识》×50%+政策性加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
(二)笔试
2.笔试时间及地点。笔试定于2011年8月4日举行(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笔试科目缺考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
3.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2011年8月5日在旺苍县人民政府网、旺苍人事人才网、旺苍教育信息网上公布,请报考者直接上网查询。
4.政策性加分。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等九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和省委组织部、省民政厅、省人事厅等部门《关于实施“社工人才百人计划”的通知》(川组通〔2007〕37号)等文件精神,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社工人才百人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或优秀)的志愿者,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享受相应的政策性加分。
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的实施意见》(川委办〔2007〕24号)、省委组织部《关于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有关问题的政策解答》(川组通〔2007〕52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1〕4号)等文件精神,选聘到村(社区)任职期满(两年及以上)且年度考核合格(或优秀)的大学生干部,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按相应的政策性加分。
申请加分的报考人员,应在报名时将服务所在地县以上有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考核材料和服务证书原件提交审查。材料不齐备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由考生自负。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相关材料的复印件留存县人事考试中心。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面试时间:2011年8月8日至8月9日;面试地点和具体时间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实施方案由县教育局和县人事局制定并组织实施。
2.面试资格人员确定及资格审查。根据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和具体招聘岗位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2:1的比例确定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其中,职业中学6个专业课岗位和网球专业2个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面试资格审查人员)。与最后一名面试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资格审查人员。
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于2011年8月5日在旺苍县人民政府网、旺苍人事人才网、旺苍教育信息网上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询。
获得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于2011年8月7日到旺苍县人事考试中心参加面试资格审查。
面试资格审查须带上以下材料:
(1)笔试《准考证》;
(2)身份证;
(3)毕业证;
(4)教师资格证。
未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
面试资格审查中因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而取消面试资格以及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自动放弃而产生的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笔试成绩相同(含政策性加分)的,一并进入面试。因递补人员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等原因导致不能通知其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通过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由县人事考试中心发给《面试通知书》。并按照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费80元。
3.面试注意事项。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由此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因缺考等原因出现空缺而产生面试实际开考比例低于规定比例的,仍视为有效比例。
(四)考试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当场宣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面试工作结束后,于2011年8月10日在旺苍县人民政府网、旺苍人事人才网、旺苍教育信息网上公告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成绩(含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排名及是否参加体检)。
六、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
(二)体检标准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随考试总成绩一并公布。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按规定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四)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1次。复检到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考生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额,按照该岗位参加面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请随时保持通讯畅通)。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则不再递补。
(五)体检费用
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七、考核
县教育局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对考核和复查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因考生自动弃权或考核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额,按照该岗位参加面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体检和考核(请随时保持通讯畅通)。如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则不再递补。
体检合格人员务必在2011年8月20日前将个人学籍档案转递县人力资源市场。逾期不缴者,视为自动放弃。
八、公示
考试、体检、考核合格者由县人事局、县监察局、县教育局在旺苍县人民政府网、旺苍人事人才网上公示,公示时间7为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专业、学历、考试成绩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员拟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予聘用,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公示前,因取消拟聘资格、考生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空额,按照参加该岗位面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体检和考核;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考核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则不再递补。
九、培训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者进行教师基本素养、履行职责基本要求等有关内容的岗前培训。
十、岗位选择
根据考生所报岗位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选择岗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则以面试知识成绩的高低顺序选择岗位。凡不参加选岗或选岗后自动放弃岗位,由此出现的缺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请在9月5日前随时保持通讯畅通)。
十一、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者,由主管部门通知其报送以下材料:
(一)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同意流(调)动的证明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若是复印件,审查单位应加盖印章并注明材料真实性及材料来源)。
(二)普通大专院校全日制毕业生应提供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就业报到证》。
(三)下岗、失业人员应提供户口所在地以上劳动保障部门发放的《再就业优惠证》或失业证明以及有效的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出具的档案管理证明。
主管部门负责对报考人员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在汇总后将拟聘用人员的相关材料报旺苍县人事局审核确认。通过旺苍县人事局审核确认的拟聘用人员,取得聘用人员资格。
用人单位凭旺苍县人事局的确认文件,通知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以招聘单位书面通知为准)到单位报到,签订聘用合同,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等手续。
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以及通过旺苍县人事局审核确认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人员资格。因以上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二、相关事项提示
(一)考生应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遵守公告,公平竞争,正确面对考试结果。
(二)请报考者网上报名时最好留下两种联系方式,在招聘期间不要变更所留电话号码,并保持通讯畅通。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十三、纪律与监督
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特别是不按公告规定进行资格审查的,按省人事厅、省监察厅印发的《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等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政纪党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四、资格审查、政策咨询及监督电话
本公告中涉及的招聘岗位、招聘条件、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核及未尽事宜,由旺苍县人事局、旺苍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一)政策咨询电话:
县人事局:(0839)4313573
县教育局:(0839)42041144204579
(二)监督电话:
县监察局:(0839)4209382
附件:1.2011年旺苍县公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表
2.2011年旺苍县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条件一览表
 
 
 
旺苍县人事局
旺苍县监察局
旺苍县教育局
 
二〇一一年七月一日
 

 
附件1
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单位地址
主要职能、简介
普通高中及职业高中
全额
旺苍县东河镇
从事高中教育。培养高中学历技术应用人才,从事文秘、财会、计算机、电子、宾馆服务、旅游、农业机械、数控等专业高中学历教育及短期职业技术培训。
乡镇初级中学及九年制学校
全额
所在乡镇
从事初中教育
乡镇小学及九年制学校
全额
所在乡镇
从事小学教育
旺苍县特殊教育学校
全额
旺苍县东河镇
从事残疾学生教育

 
附件2
2011年旺苍县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条件一览表

主管部门
招聘单位
招聘岗位
岗位代码
招聘人数
学历
专业
毕业院校
执(职)业资格
年龄要求
旺苍县教育局
普通高中及职业高中
职高旅游
01
1
本科及以上
旅游管理与服务/旅游管理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
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职高农艺
02
1
本科及以上
水产养殖学/水产养殖教育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
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职高文秘
03
1
本科及以上
文秘/文秘教育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
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职高计算机网络建设与管理
04
1
本科及以上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
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职高计算机平面设计
05
1
本科及以上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软件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
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职高电子商务
06
1
本科及以上
电子商务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
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高中语文教师
07
6
本科及以上
汉语言文学/中文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
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
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高中数学教师
08
1
本科及以上
数学教育/数学与应用数学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
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
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高中物理教师
09
1
本科及以上
物理教育/物理学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
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
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高中生物教师
10
3
本科及以上
生物教育/生物科学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
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
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高中地理教师
11
1
本科及以上
地理教育/地理科学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
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
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高中计算机教师
12
1
本科及以上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
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
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高中体育教师
13
2
本科及以上
运动训练(网球方向)/体育学类(网球方向)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
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旺苍县教育局
乡镇初级中学及九年制学校
初中语文教师
14
7
大专及以上
汉语言文学/中文
不限
具有初中或高中教师资格证
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初中数学教师
15
7
大专及以上
数学教育/数学与应用数学
不限
具有初中或高中教师资格证
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初中英语教师
16
8
大专及以上
英语教育/英语
不限
具有初中或高中教师资格证
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初中物理教师
17
6
大专及以上
物理教育/物理学
不限
具有初中或高中教师资格证
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初中化学教师
18
4
大专及以上
化学教育/化学
不限
具有初中或高中教师资格证
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初中地理教师
19
1
大专及以上
地理教育/地理科学
不限
具有初中或高中教师资格证
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初中计算机教师
20
3
大专及以上
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不限
具有初中或高中教师资格证
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旺苍县教育局
乡镇小学及九年制学校
小学语文教师
21
15
大专及以上
汉语言文学或其它
不限
具有小学或初中、高中教师资格证
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小学数学教师
22
15
大专及以上
数学教育/数学与应用数学或其它
不限
具有小学或初中、高中教师资格证
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小学英语教师
23
10
大专及以上
英语教育/英语
不限
具有小学或初中、高中教师资格证
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小学音乐教师
24
8
大专及以上
音乐教育/音乐学/音乐表演/音乐科技与艺术
不限
具有小学或初中、高中教师资格证
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小学体育教师
25
4
大专及以上
体育教育/体育学
不限
具有小学或初中、高中教师资格证
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小学美术教师
26
4
大专及以上
美术/美术教育/美术学
不限
具有小学或初中、高中教师资格证
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小学计算机教师
27
2
大专及以上
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不限
具有小学或初中、高中教师资格证
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旺苍县教育局
特殊教育学校
特殊教育教师
28
3
大专及以上
特殊教育
不限
具有教师资格证
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索取号GE000-02000-2011-00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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