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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农业局关于泸州农业质量检测中心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时间:2011-07-19 07:17来源:未知 作者:bank 点击:
泸州市农业局关于泸州农业质量检测中心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泸州农业质量检测中心面向社会考核招聘1名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泸州农业质量检测中心专业技术岗位(主要从事农药、兽药残留检测分析)。
二、招聘对象
普通高等院校“化学”、“化学分析”、“有机化学”专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三、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团队协作和钻研精神好。
2、热爱农业检测工作,动手能力强,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熟悉电脑操作。
3、具有从事农药、兽药残留检测工作基础。
4、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1年7月15日以后出生)。
四、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面试、考核、体检等程序择优聘用。
(一)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需填写《应聘人员基本情况表》,并提供本人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1张,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网络报名者面试时提供)及复印件、自我推荐书各1份。属在职人员者需提供其单位编制性质证明和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1、报名时间:2011年7月14-22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0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①泸州市农业局人事科
网上报名邮件地址:lzsnyjrsk@163.com
②泸州农业质量检测中心(泸州市农业局内)
网上报名邮件地址:sclznj@163.com
3、联系电话:0830-3108775,0830-3108972
(二)面试: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对符合招聘条件人员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核:根据面试成绩,依次等额确定考核对象。考核中发现与报名时填报情况不符者,取消拟聘用资格。
(四)体检:根据考核结果,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可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五)聘用:对拟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占编聘用手续,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人员待遇。
五、其他事项
1、受聘人员如系企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依法终止或者解除与原单位的劳动合同和聘用合同,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或终止与原单位合同的,招聘单位不予聘用。
2、受聘人员聘用后,无特殊原因,五年内不得解除聘用合同。
3、招聘单位不收取应聘人员任何费用,应聘人员的食宿、旅差等费用自行承担。聘用后,用人单位不提供住房。
附:应聘人员基本情况表
 
泸州市农业局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五日
                                   应聘人员基本情况表
 
姓 名
 
性别
 
出生年月
 
籍 贯
 
民族
 
政治面貌
 
身 高
 
健康状况
 
婚姻状况
 
学 历
 
学位
 
毕业院校
 
专业
 
外语语种
及等级
 
计算机水平
 
家庭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E-mail
 
学习
简历
时间
学校
专业
职务
 
 
 
 
 
 
 
 
 
 
 
 
 
 
 
 
所受
奖惩
情况
 
个人
特长
兴趣
爱好
 
家庭
成员
及主
要社
会关
姓 名
关 系
工 作 单 位 及 职 务
 
 
 
 
 
 
 
 
 
 
 
 
 
 
 
应聘志愿
应聘单位
 
应聘岗位
 
承诺
以上信息真实,如有虚假愿承担相应责任。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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