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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招聘人员公告

时间:2011-05-04 22:38来源:未知 作者:bank 点击: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我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以培养机电类高等技术应用性人才为主的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是教育部、财政部百所“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之一,隶属于浙江省机电集团。学院创建于1952年,下设机械制造与自动化、模具设计与制造、数控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等24个专业。学院现有在校生7700多人,在岗教职工476人,其中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120余人,国家级教学名师2人,省级教学名师5人。学院现有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省级教学团队4个;国家级精品课程7门,省级精品课程25门。学院先后荣获“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奖”、“浙江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浙江省依法治校示范校”、“浙江省高校就业工作先进单位”、“浙江省高校学生工作创新奖”等荣誉称号。
  二、招聘计划
  2011年度我院拟公开招聘两类岗位(教学岗位、非教学岗位)33人。具体招聘人数及相关招聘条件详见《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招聘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信息发布平台
  1、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zjhrss.gov.cn,“专题专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 );
  2、浙江省机电集团网站(www.zjmegroup.cn)
  3、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www.zime.edu.cn/rsc,“招贤纳士专栏”)。
  其中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为公布其他相关信息的唯一平台。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针对教学岗位和非教学岗位,本次招聘工作采用不同的程序和办法。
  (一)非教学岗位
  1、报名
  非教学岗位应聘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1年5月20日止。应聘者可填写《浙江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一)》(见附件2),并发送电子邮件至zimers@163.com,同时将报名表原件、近期两寸免冠彩照一张以及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及科研、获奖等证明材料复印件邮寄至学院人事处。
  2、资格审查
  学院根据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具体名单在学院网站上公布。如报名人数不足招聘岗位人数的3倍,则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3、考试
  考试分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各占总成绩的50%。考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所有面试人员都需参加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在同一天上、下午进行。
  笔试内容包括综合基础知识(占40%)、岗位相关的基本知识(占60%)。
  面试采用答辩方式进行,内容包括应聘人员对岗位认知自述和评委开放式提问,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和岗位的适应能力等。由评委当场打分并于相应岗位面试结束后统一公布。
  考试结束后,按参加考试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入围人选,入选名单在学院人事处网站上公布。面试合格分为60分,低于该成绩者为不合格,不入围下一环节。
  4、体检与考核
  体检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并按有关规定执行。
  考核着重了解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以及从业工作经历情况等。
  体检、考核环节如有不合格者,学院可从入围面试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5、拟聘用人员公示
  体检、考核均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学院网站上公示,公示期7天。
  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二)教学岗位
  1、报名和资格审查
  教学岗位招聘计划在2011年全年内实施,招满为止。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少10个工作日后,根据报名情况,学院资格审查后,不定期组织考试(面试),参加考试人员名单在学院网站上公布。
  应聘者应填写《浙江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二)》(见附件3),并发送电子邮件至zimers@163.com,同时将报名表原件、近期两寸免冠彩照一张以及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及科研、获奖等证明材料复印件邮寄至学院人事处。
  招聘条件中对学历要求为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对职称要求为副高及以上职称的岗位,组织考试人数不受最低开考比例限制。其它岗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原则上应不低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
  2、考试
  考试分答辩和试讲两个环节,主要测试综合素质和教学能力。各环节满分均为100分,各占总成绩的50%。答辩合格者(60分及以上)进入试讲环节。
其中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正高职称或硕士研究生且具有副高职称的应聘者,如本人提出要求,经我院研究同意,可考虑不安排考试,采用直接考核方式予以聘用。
  考试结束后,按相应岗位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入围人选。考试总成绩合格分为60分,低于该成绩者为不合格,不入围下一环节。
  3、其他
  体检、考核及拟聘用人员公示等环节工作,均与非教学岗位招聘工作相同。
  五、待遇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单位编制,工资等待遇按国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等规定执行。其中,符合我院确定的高层次人才标准的聘用人员,除享受按国家有关规定提供的待遇外,我院还提供安家费、科研启动基金、购房补贴等方面的相应待遇。具体可来电来函咨询。
  六、相关事项说明
  1、应聘人员对招聘公告本身或在指定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省人力社保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或省机电集团人力资源部反映,以便及时纠正。
  2、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见浙人社发〔2011〕79号)执行。
  3、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在2011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博士毕业生应在2011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
  4、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在职人员在我院规定的时间内与原单位协商不成,无法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的,我院可以不保留聘用资格。
  七、联系方式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528号(邮编:310053)
  联系电话:人事处0571-87773032,87773093(高老师、葛老师)
  监督电话:纪检监察室87773090
  E-mail: zimers@163.com
  学院主页: www.zime.edu.cn
  附件:
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2011年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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