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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上半年临海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时间:2011-05-24 10:58来源:未知 作者:bank 点击:
为满足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临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转发《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临政办〔2009〕94 号)规定,2011年上半年临海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4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与方式: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全面考察, 择优聘用的方式,按职位进行招考。
二、招聘计划
具体的招聘单位、职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详见《2011年上半年临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报考要求一览表》,或登录下列网站查询:
台州人事培训考试网(www.tzks.net)
或临海人才网(www.lhrc.com.cn)
三、招聘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的范围和对象
1.具有临海市常住户口的人员(以2011年5月26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下同);
2.临海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1年应届毕业生
3.部分职位放宽户籍。
4.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专升本学生、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专科、本科学历和学位报考。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有《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第十八条所列回避情形的职位。
(二)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以及符合上述招考的范围和对象规定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1.政治素质好,能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
2.愿意履行工作岗位所需的义务,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品行端正;
3.身体健康;
4.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单位职位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报名。此次公开招聘的报名工作,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1年5月26日—27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17:00)。
2、报名地点:临海市人才劳务市场二楼(柏叶西路928号)
3、报名手续:

1)资格审查

各招聘单位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报考人员在资格审查时应提交手工填写的《临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可网上下载,详见附件2)一份、本人2011年后免冠一寸彩照两张和相关证明材料:
201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身份证、原户籍证明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常住户口人员应提供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职称证书、职业(执业)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年度考核证明)、劳动合同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现场报名
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报考人员,到现场指定的服务窗口缴纳报名考务费后(考务费40元/门),凭收款收据到原报名点领取准考证领取证。
3)准考证领取
考生须在6月9日至6月10日凭“准考证领取证”到临海市人才劳务市场(原报名点)领取准考证;报考卫生局下属事业单位各职位的考生须在6月30日至6月31日凭“准考证领取证”到卫生局二楼会议室领取准考证,逾期视作自动放弃。
(二)考试
考试须达到本职位招考计划与报名人数1:3以上的比例,不足1:3的则相应核减该职位招考计划人数。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1、笔试
1)笔试科目: 详见《2011年上半年临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报考要求一览表》,各单科成绩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初定为2011年6月12日,卫生局下属事业各职位笔试时间推迟到7月2日(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本人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成绩在笔试后15天左右在网上公布。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职位计划1:3的比例(招聘计划3人及以上的按1:2)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
广播电视台的电视摄像职位、文化馆音响管理职位、音乐(表演)职位,根据笔试成绩按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技能测试对象,再根据笔试成绩和专业技能测试综合总分,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
卫生系统除卫生进修学校的职位外,其余各职位均不进行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人选。
(三)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按笔试成绩总分除以考试科目数再乘以60%(教育除校医外各职位、广电各职位专业占70%,申论占30%),加上面试成绩的40%合成总成绩;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需加试技能测试的职位、广播电视台电视摄像职位、文化馆音响管理职位、音乐(表演)职位按笔试成绩3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40%,面试成绩30%合成总成绩。
卫生系统各职位(除卫生进修学校外)笔试成绩即为总成绩,其中各笔试科目比例如下:相关专业成绩占85%,卫生法律法规成绩占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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