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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信用中心招聘人员公告

时间:2011-05-08 21:21来源:未知 作者:bank 点击: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省信用中心决定面向全社会公开选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浙江省信用中心是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所属的纯公益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省公共联合征信平台建设、应用和运营,以及推广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等工作,单位位于杭州市区。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2个岗位共2名人员。各岗位名称、招聘人数和招聘条件如下:
  (一)信用研究岗位(专业技术岗位),1名
  招聘条件: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5年5月6日后出生),户籍不限;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毕业,经济及相关专业,其中应届毕业应在2011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曾在各类正式报刊上发表过相关专业论文(第一作者)或著作。
  (二)文秘岗位(管理岗位),1人
  招聘条件: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5年5月6日后出生),户籍不限;中共党员;全日制普通高校中文、经济及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其中应届毕业应在2011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本次公开选聘报名和笔试工作委托省人事考试办公室组织实施,其他环节工作由招聘单位自行组织。
  (一)信息发布平台
  1、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zjhrss.gov.cn,“专题专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
  2、浙江人事考试网(www.zjks.com);
  3、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http://www.zjdpc.gov.cn)。
  其中,浙江人事考试网为笔试相关信息发布平台,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为其他相关信息发布平台。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11年5月11日9:00- 5月18日下午16 :00。应聘人员在浙江人事考试网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单位和岗位进行报名。仅注册不报职位,视作报名无效。
  2、资格初审。时间:2011年5月12日-5月 19日。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者可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复审。
  3、网上缴费及确认。时间:2011年5月13日9:00-5月20日24:00,通过网上初审的报考人员可在同一网址办理网上缴费及报名确认。逾期不办理缴费和确认手续的,视作放弃报名资格。
  同一岗位符合条件并经缴费确认的报考人数不得低于招聘岗位人数的3倍;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本岗位招聘考试,告知报名人员,并退还报名费用。
  4、准考证打印。已确认人员在2011年6 月1日-6月3日上网 (www.zjks.com)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并各占总成绩的50%。
  1、笔试
  笔试时间:6 月4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科目:《申论》、《职业能力测验》。
  笔试成绩可在2011年6月21日后通过浙江人事考试网查询。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5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并在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公布。缺考其中任何科目者不入围面试。
  2、资格复审
  面试前一天,入围面试人员应由本人前往招聘单位工作地点接受资格复审。所有面试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职称或职业资格证书(如有)、正式发表的作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套(复印件不退还)。证件或证明材料不全或与招聘条件不相符者,或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不得参加面试,由招聘单位根据笔试成绩安排人员递补。
    3、面试
  面试初定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除测试招聘岗位所必须的专业知识、业务处理和分析判断能力等综合素质外,必要情况下,对信用研究岗位增加研究能力综合评估项目,对文秘岗位增加文字处理能力考查项目。面试最低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核对象。
  考试结束后,按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考试结果和入围人员名单在指定网站公布。
  (四)体检及考核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由招聘单位统一安排进行,费用由受检者自理。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体检和考核环节中如有不合格者,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于考核工作结束后一周内在指定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四、相关事项说明
  1、应聘人员对本招聘公告或在指定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省人力社保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或省发改委人事处反映,以便及时纠正。
  2、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见浙人社发〔2011〕79号)执行。
  五、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0571-87054152(邬敏芳)
  2、联系地址:杭州市环城西路新33-1号(浙江省经济信息中心人事处),邮编:310006。
  3、单位网址:信用浙江网(www.zjcredit.gov.cn)。
  4、监督电话:0571-87052269(省发改委人事处)
浙江省信用中心
2011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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