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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淳安县招考聘用农村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告

时间:2011-05-09 10:10来源:未知 作者:bank 点击:
为加强农村中小学师资力量,改善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结构,促进教育均衡发展,根据《关于印发〈淳安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用实施办法〉的通知》(淳政[2003]64号)精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考聘用农村初中、小学、幼儿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职位
初中教师职位15名,其中:语文3、数学2、科学(物理、化学、生物)3、社会(政治、历史、地理)2、音乐1、体育1、美术2、计算机1;
小学教师职位30名,其中:语文5、数学4、英语4、科学(生物、物理、化学)3、音乐4、体育4名、美术3、计算机3;
幼儿教师职位30名。
二、招考对象
1.淳安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毕业生。拟录用人员须将户口迁入淳安。
2.已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成人高校、自考、函授大专及以上学历且具有淳安县常住户口的人员(以2011年5月15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三、招考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身体健康,学业成绩良好,品行端正,组织能力较强,遵纪守法,具有为民服务精神。
3.年龄要求:年龄须在35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学历要求:
1)报考幼儿教师:报考人员须具有国民教育大专及以上毕业学历并取得学前教育和小学教师资格证书。
2)报考小学教师:报考人员须具有国民教育大专及以上毕业学历并取得报考学科相应的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3)报考初中教师:报考人员须具有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毕业学历并取得报考学科相应的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成人高校、自考、函授等成人学历证书须在2011年5月15日前取得。201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毕业证书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不能提供者,不予以聘用。
5.专业要求:除幼儿园教师以外,报考小学、初中教师职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按所学专业报考对应或接近学科,社会人员按所持教师资格证书报考对应学科。
6.教师资格证书要求:社会人员教师资格证书须在2011年6月15日之前取得;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必须在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上述人员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则取消聘用资格。
四、招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地点:2011年5月14—15日(上午8∶30至11:30
下午2∶00--5∶00),在淳安电大教师进修学院远程教育楼三楼多媒体教室1(千岛湖镇四马巷1号)。
2.报名办法:
1)采取现场报名的办法。符合报考条件的对象按要求现场填写好《2011年淳安县公开招聘农村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报名表》。
2)报名人员确有特殊原因无法亲自报名时,可委托他人代报,代报者除携带须提供的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外,还要携带代报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名人数不足招考计划3倍人数的,按1∶3比例核减招考计划人数;小学体育、音乐、美术职位按1∶2比例核减招考计划人数。
3.报名时须提供材料:
1)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户口迁出证明、学生证、就业推荐表、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普通话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2)社会人员请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或户口迁出证明、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毕业生学籍档案(或档案保管单位证明)等证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还须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企业在职人员须在录用前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证明。
4.符合条件的需提供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2张,并按规定缴纳报名考务费60元。报名资格审核由县教育局和县人事局共同负责。
(二)笔试
参加杭州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命题的考试,内容为职位相关学科的专业知识和教材教法。
为保证招聘质量,笔试后根据各学科试卷难度系数分别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取消招聘资格。
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同学科招聘职位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教学技能考核)人员。上线人数不到招聘职位1∶3的,按上线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笔试时间为5月29日上午9∶00—11∶00。具体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为5月28日(上午8∶00—11∶00至下午2∶00--5∶00),地点在县教育局人事科(联系电话:64812695、64827328),逾期不予办理。
(三)面试
6月4日进行面试(教学技能考核)。面试内容为教学设计、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综合文化水平、板书、普通话、举止仪表等方面,满分为100分。
面试成绩不到60分的,为不合格,取消招聘资格。
(四)体检、考察
面试以后,按笔试总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折合成综合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两位),若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从高分到低分以同学科招考职位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的标准、程序、方法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浙教人[2001]407号附件三)以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浙教办师[2010]30号)规定执行,体检费自理。考察的标准、程序和方法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执行。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体检、考察有不合格或体检前确认不参加体检的,可以在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体检时间:6月6日;考察时间:6月7日至15日。
(五)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中国淳安千岛湖”政府门户网和淳安人才网、淳安教育信息网公示7天。
(六)聘用
公 示期满后,没有反映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录用的,按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如遇同时被县教育局和本县其他单位录用的情况,应优先服从教育局的录用。
批准聘用的人员,6月15日按程序与县教育局签订《就业协议书》,由县教育局根据学校缺编缺科的情况统一调配,8月28日前与学校签订《事业单位全员聘用合同书》。签约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录用学校上班,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其他事项
整个招考工作由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县人事局对整个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本公告由县教育局、县人事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64812695、64813424。
有关招聘的详细信息和考试成绩可查阅“中国淳安千岛湖”政府门户网(www.qdh.gov.cn)、淳安人才网(www.qdhrc.com)和淳安教育信息网(www.qdhedu.net
 
 
淳 安县 人 事 局           淳安 县 教 育 局
 
二〇一一年五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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