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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苍南县机关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公告

时间:2011-05-17 12:31来源:未知 作者:bank 点击:
为大力实施人才强县战略,培养和储备一批高素质的专业技术人才,为我县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强的人才支撑,根据我县人才战略发展规划和人才建设目标,2011年我县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13名、引进紧缺专业中级职称人才18名(计划附后),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
(一)条件
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才、特级教师、博士研究生等;
正高职称年龄在50周岁以下,特级教师、博士研究生、副高职称年龄在45周岁以下。
(二)待遇
1、正高职称、特级教师等人才
①住房政策:由县政府提供120平米左右人才公寓供其居住。在苍南工作服务满10年,经县人才办、县人事局会同用人单位考核,表现优秀、业绩突出的,房产无偿转让给个人。因人才公寓在建中,暂时未提供人才公寓的,政府给予住房补助每年3.5万元。
②生活津贴:每年1.5万元,在县内累计享受最长期限为3年。
③家属待遇:配偶原属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要求调入苍南的,给予调入。
随迁子女系大中专毕业生的,享受我县大中专毕业生同等待遇。
随迁子女入学享受本县常驻人口同等待遇,可在本县同级别范围内就近入学,凭县人事部门证明,由县教育部门会同县人才办负责落实。
2、副高职称、博士研究生等人才
①住房政策:由县政府提供90平米左右人才公寓供其居住。在苍南工作服务满10年,经县人才办、县人事局会同用人单位考核,表现优秀、业绩突出的,房产无偿转让给个人。因人才公寓在建中,暂时未提供人才公寓的,政府给予住房补助每年3万元。
②生活津贴:每年1.2万元,在县内累计享受最长期限为3年。
③家属待遇:配偶原属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要求调入苍南的,给予调入。
随迁子女系大中专毕业生的,享受我县大中专毕业生同等待遇。
随迁子女入学享受本县常驻人口同等待遇,可在本县同级别范围内就近入学,凭县人事部门证明,由县教育部门会同县人才办负责落实。
3、精英人才薪酬:对引进或柔性引进有知名度的精英人才(海外人才、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按完成工作业绩,薪资标准可以实行一人一议。
(三)引进办法
1、报名:报名时间截止至2011年7月31日。报名者填写《苍南县引进高层次和紧缺专业人才报名表》。个人学习、工作经历,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资格证书、和各种高层次获奖证书的复印件,发表论文代表作复印件,科研成果目录及代表性成果,对应聘岗位和学科建设的设想和其他要求等,以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寄(发)至引进单位。
2、测评考察:引进单位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报人事部门进行审核汇总,确定测评考察对象,由县人才办、县人事局会同有关单位,组织专家组进行综合测评,按“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确定拟引进对象。
3、办理引进手续:经体检、考察合格,报县政府同意,双方签订合同,办理引进手续。
二、引进紧缺专业中级职称人才
(一)条件
本县紧缺专业,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40周岁以下。
(二)待遇
在我县连续工作满五年,经县人才办、县人事局会同用人单位考核,表现优秀、业绩突出的,可享受县财政给予一次性安家补助费15万元。
(三)引进办法
1、报名:报名时间截止至2011年7月31日。报名者填写《苍南县引进高层次和紧缺专业人才报名表》。个人学习、工作经历,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资格证书、和各种高层次获奖证书的复印件,发表论文代表作复印件,科研成果目录及代表性成果,对应聘岗位和学科建设的设想和其他要求等,以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寄(发)至引进单位。
2、测评考察:引进单位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报人事部门进行审核汇总,确定测评考察对象,由县人才办、县人事局会同有关单位,组织专家组进行综合测评,按“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确定拟引进对象。
3、办理引进手续:经体检、考察合格,报县政府同意,双方签订合同,办理引进手续。
三、招聘纪律
(一)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对有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追回已享受的所有待遇,并依法依规追究相应责任。
(三)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影响招聘公平、公正进行的,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相应的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四、附则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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