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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公开招聘人员公告(2011年第4号)

时间:2011-06-03 10:03来源:未知 作者:bank 点击: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坐落于历史文化名城杭州市,是一所电子信息特色突出,经济管理学科优势明显,工、理、经、管、文、法、教等多学科相互渗透的高等学校。2007年浙江省人民政府与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共建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是浙江省重点建设的教学研究型大学。学校占地面积2000余亩,现有普通全日制在校生26000余人,教职工2200余人。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3个岗位共6名人员。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1、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的应聘基本条件;
2、户籍不限。
(二)招聘岗位、人数和招聘条件
1、辅导员兼心理教师,3名
中共党员;
年龄28周岁以下(1982年6月2日以后出生);
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限2011年7月31日前取得学位的应届生或已取得学位的历届生报考;
所学专业为心理学或高等教育学。
2、辅导员兼音乐教师,1名
中共党员;
年龄28周岁以下(1982年6月2日以后出生);
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限2011年7月31日前取得学位的应届生或已取得学位的历届生报考;
所学专业为音乐学。
3、全科医生,2名
年龄40周岁以下(1970年6月2日以后出生);
本科及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临床医学、药学、药剂学、临床检验学、影像诊断学、中西结合等医学专业毕业,并具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对全科都有较高的了解,能胜任校医院不同岗位的需求。能安心在基层工作,责任心强,工作认真仔细,善于与师生沟通,具有吃苦耐劳精神,能热情为师生服务。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信息发布平台
1、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zjhrss.gov.cn,“专题专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
2、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网站(http://renshi.hdu.edu.cn/,“招聘信息”栏目)。
其中,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网站为发布其他相关信息的唯一平台。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本次考试报名全部采取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其他形式报名。报名时间:即日起至6月15日24点整结束。应聘人员可填写《浙江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一)》(见附件),发送电子邮件至:rsc@hdu.edu.cn。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招聘单位不收取报名费。
2、资格审查。招聘单位将于6月下旬在指定网站公布资格审查结果,并公布笔试及面试安排。所有岗位最低开考比例为1:5,如合格报名人数不足该比例要求,则取消或核减相应岗位招聘计划。
(三)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并各占总成绩的50%。
1、笔试
辅导员岗位笔试科目为相关岗位综合性专业知识(不指定具体参考书籍或资料),笔试预计于6月下旬在杭州市内举行。具体地点及时间安排以公告为准。笔试结果将在阅卷结束后在公布。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医生岗位将安排岗位操作技能测试,根据技能测试成绩高低,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面试人员名单。技能测试不及格者不能入围下一环节。
2、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以及相关安排将随资格审查结果一并公布,面试时间一般安排在笔试当日下午。具体地点及时间安排以公告为准。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考查内容为对岗位认知程度、胜任力和综合素质。面试结束当日,在指定网站公布面试结果和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各岗位入围体检环节人数按1:1比例确定。
面试最低合格分数为60分,低于该成绩者,不能入围下一环节。
(四)体检与考核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由招聘单位统一安排进行,费用由受检者自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核对象。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考核着重了解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以及应聘资格所要求的从业工作经历情况等。
体检和考核环节中如有不合格者,可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于考核工作结束后一周内在指定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四、相关事项说明
1、应聘人员对招聘公告本身或在指定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人事处或省人力社保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反映,以便及时纠正。
2、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见浙人社发〔2011〕79号)执行。
3、应聘者如系留学回国人员,应聘时如尚未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至少提供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并保证在12月31日前,提供学位、学历证明材料,否则不予保留聘用资格。
4、聘用人员必须在7月31日前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在职人员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间内与原单位协商不成,无法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的,招聘单位可以不保留聘用资格。
四、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杭州下沙高教园区(邮编:310018)
联系电话:0571-86915031(联系人:张老师、臧老师)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人事处网址http://renshi.hdu.edu.cn/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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