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收集2011年最新的招聘信息

浙江诸暨技师学院(筹)招考事业编制专业教师公告

时间:2011-06-16 10:07来源:未知 作者:bank 点击:
浙江诸暨技师学院系在浙江省诸暨市技工学校基础上筹建,以培养机电类、数控类、汽修类、电子商务类等专业技能人才为主的学院(筹)。学校位于风景秀丽的西施故里,以创建全国一流的技工院校为目标。为进一步优化学院(筹)师资队伍结构,促进高技能人才培养工程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及浙江诸暨技师学院(筹)2011年师资需求情况,现就2011年浙江诸暨技师学院(筹)专业教师招考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条件
报考人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政治思想表现好,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2.具有较好的教师基本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并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可在聘用后2年内取得)。
3.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技师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年龄35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户籍不限;
全日制普通高校职教师资专业方向的应届毕业生,具有高级工或以上国家职业资格,年龄35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户籍不限;
“211”工程院校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3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户籍不限。
二、招考职位、专业、拟招聘数(见附件1)
三、招考程序
招考工作采取考生自愿报名、资格审查、专业考试、体检考察、审核批准、办理招聘手续的程序进行。
1.网上报名。时间:2011年6月15日—2011年7月30日。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可将个人应聘材料通过电子邮件jghanyu@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应聘xx岗位)或信函到浙江省诸暨市技工学校(韩老师收;邮编:311800;详细地址:浙江省诸暨市暨阳街道陶朱北路1号)。(
报考需提供的材料:
1)填写完整的《浙江诸暨技师学院(筹)公开招考专业教师报名表》(见附件2,可在发布相关信息的网络平台www.zjld.gov.cn或www.zjrcw.gov.cn或www.zjjgxx.com下载),明确报考职位;
2)最高学历、学位(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等证书复印件;
3)身份证复印件、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复印件。
2.资格初审。时间:2011年6月15日—2011年7月31日。根据招聘条件结合应聘者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向应聘者告知初审结果。
报名人数不足招考计划数3倍的职位,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考计划,招考计划取消的,报考该职位人员可改报名。
四、考试
考试时间、地点在上述指定网站另行通知。
考试包括实际操作(含应知应会)和试讲,满分各为100分,并分别占总成绩的70%(应知占30%,应会占40%)和30%。
1.实际操作
实际操作包含应知、应会两部分,满分均为100分,各占总分的30%和40%,按照相关工种高级工和技师职业标准采用现场抽题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查考生的工种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水平及现场应变能力。
参加实际操作时,考生应携带所提交证件、证明材料原件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确认。所提供的证件不全或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的,取消报考资格。
实际操作结束后,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各职位计划招聘人数1:4的比例确定参加试讲人选。
2.试讲
试讲主要考查考生的仪容仪表、语言表达能力和课堂教学组织能力。
实际操作和试讲结束后,按确定的比例折算总成绩(总成绩=应知成绩×30%+应会成绩×40%+试讲成绩×30%),并从高分到低分按各职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列入考察对象。
五、加分
考试结束后,对下列人员在实际操作和试讲总成绩的基础上实行加分:
1.具有相应工种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或相应专业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或相应专业高级实习指导师职称者加5分;
2.曾获得省级技能竞赛三等奖及以上者或曾取得国家专利(需为第一拥有人)者加5分
3.具有相应工种国际认证资格证书者加5分。
六、体检、考察、聘用
考试后依据考生总成绩(含加分),按职位以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按浙人公[2005]68号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社发[2010]109号文件执行),体检后,按职位以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如最后一名同分,总成绩高的优先聘用。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考职位空缺,在报考该职位的人员中按总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人社部门根据考生总成绩、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对象,并向社会公示。办理聘用手续后,纳入正式事业编制。
附件1:2011年浙江诸暨技师学院(筹)专业教师招考计划
附件2:浙江诸暨技师学院(筹)公开招考专业教师报名表
 
 
 
 
诸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三日
 
 
附件:
------分隔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