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2名中学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共2人) 高中历史教师:1人 初中语文教师:1人 二、招聘对象 (一)高中历史教师报考条件: 1、区域要求:不限; 2、年龄要求: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6年6月27日以后出生);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具有中学一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和高中历史教师资格证书。 (二)初中语文教师报考条件: 1、区域要求:不限; 2、年龄要求: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6年6月27日以后出生);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具有中学一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和初中语文教师资格证书。 三、报名办法 1、报名形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1年6月27日(上午8:00—11:30,下午2:00—5:00),报名截止时间为2011年6月27日下午5:00); 3、报名地点:县教育局政工科306室; 4、报名要求:报考者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职称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有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及近期免冠1寸正面照2张。 四、招聘录用程序和办法 1、报名资格核查。经核查,凡不符报名条件者取消报名资格。 2、考试。直接采取上课的方式。考试满分100分,人员按实际报名人数确定,考试成绩60分以下的不予录用。 3、体检。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指标1:1的比例组织第一轮体检。若第一轮体检有不合格者,则依次替补组织第二轮体检,依次类推。体检标准参照“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程序参照录用公务员的有关规定执行。 4、考察。参照考试录用公务员的有关规定执行。 5、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在象山教育信息网(http://www.xsedu.net.cn)和象山人才网(www.nbxsrc.com)公示7个工作日,同时公布举报电话。 6、录用。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照政策规定,办理相关录用手续。 7、未尽事宜,参照《关于宁波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实施意见》(甬教人〔2008〕12号)文件精神执行。 咨询电话:0574-65732890 象山县教育局
象山县人事局
2011年6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