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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永嘉县教育局招聘学校体育教师兼网球教练员的公告

时间:2011-07-08 07:21来源:未知 作者:bank 点击:

根据《永嘉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学校体育教师兼网球教练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永嘉中学招聘1名体育教师兼网球教练员。
    二、报考条件
    (一)政治思想好,遵纪守法,品德端正,热爱教育事业。
    (二)身体健康。
    (三)具有温州市户口。
    (四)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高中体育教师资格证书和网球教练资格证书。
    (五)年龄30周岁以下(1981年6月1日以后出生)。
    三、公开招聘程序
    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1年6月16日~17日两天,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2:00~5:30。
    2.报名地点:永嘉教育局二楼会议室(上塘镇永建路235号)。
    3.报名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教师资格证书、教练资格证书、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4.加分:根据永政发〔2007〕111号文件精神,经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局审批符合计划生育加分条件的考生,系独生子女的加试卷总分(含面试)的3%;系 农村计划生育结扎家庭女儿户的加试卷总分(含面试)的2%。经组织人事部门统一选聘到农村(社区)工作的毕业生,加分政策按温组发〔2009〕99号文件 执行。其它加分按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加分相关材料必须于报名截止日期(2011年6月17日17:30时)前提供齐备,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5.本次招聘设定开考比例为1:3,报名人数不足3人时,取消招聘计划。
    6.考务费80元。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考试总分为200分,其中笔试与面试分值各为100分。   
    1.笔试
    笔试时间为180分钟,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以闭卷形式进行。
    (1)笔试内容:内容为综合理论、学科专业知识和撰写教案,分值分别为30%、50%和20%,综合理论考试内容包括教育学、心理学、基础教育新课改理论、教育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学科专业知识考试内容为报考对应学科教学内容、高等师范教育对应学科内容(含教材教法)。撰写 教案提供教材内容(高中《体育与健康(全一册)》人民教育出版社,2009年3月第3版)。
    (2)笔试日期:2011年7月5日上午8:30—11:30(2011年7月1日在县教育局二楼会议室领取准考证)
    (3)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不再另行通知。
    2.面试
    (1)笔试成绩(含加分)公布后,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遇比例内最后一名同分,一并进入面试。   
    (2)面试办法:采用试讲(模拟上课)方式并现场录像。
    (3)面试范围: (高中《体育与健康(全一册)》人民教育出版社,2009年3月第3版)
    (3)面试时间: 20分钟。  
    (4)面试日期、地点:见永嘉教育网公告栏,网址:www.yje.cn,不另行通知。
    四、体检
    由县教育局和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体检。以1:1比例按总分(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如遇比例内最后一名同分,一并进入;如遇有体检不合格者,依次递补。体检标准根据《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标准》和《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体检取消乙肝项目检测的通知》执行,体检费 由考生自负;体检时间详见永嘉教育网公告栏,不再另行通知。
    五、考察
    县教育局统一组织考察。考察标准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应届毕业生的报到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考试入围对象的人事档案、户口所在地或毕业学校公安部门关于近几年违纪违法记录审批表等有关材料必须于2011年8月1日下午5时30分前提交到县教育局政工科,2011年7月31 日前不能毕业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按总分(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对象〔各项分数计算保留两位小数,如遇总分同分,以考试成绩(不含加分)高分者优先;如考试成绩(不含加分)仍相同的,以面试成绩(不含加分)高分者优先,如比例内最后一名仍为同分,另行加试〕,并向社会公示。公示期满后,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对象 名单在永嘉教育网公布。试用期(见习期)为一年,期满后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七、严肃纪律
    (一)考生要对本人所提供的有关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弄虚作假,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单位或个人,一经查实要严肃处理。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本简章由县教育局、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下载相关附件: 201105120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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