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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海宁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聘公告

时间:2011-07-11 05:58来源:未知 作者:bank 点击:
浙江省海宁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聘公告
 
 
海宁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是市政府直属的国有企业,主要负责全市的交通基础设施投资与建设和相关产业的开发。因企业发展需要,经市财政局(国资)、市人事局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目标岗位
1.工程技术管理岗位3名,其中道路桥梁专业或土木工程专业(道路桥梁方向)2名、工程造价专业1名;
2.财务综合管理或融资管理岗位1名,要求会计专业、财务专业或审计专业。
二、报名与咨询
采取应聘人员自行到现场咨询、报名的办法,方式上有两种。
1.方式一:应聘人员于2011年7月13日至1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到海宁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海州西路85号市交通大楼1号楼10312室)报名。
2.方式二:应聘人员于2011年7月16日上午9:00-下午16:00到海宁市人才市场(市行政中心3号楼一楼)报名。
三、应聘资格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思想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有较强的奉献意识、服务意识和团队协作精神,愿意自觉履行公司员工义务。
3.应聘人员为海宁市户籍或生源,其中应聘工程技术管理岗位的可放宽至嘉兴市户籍或生源。
4.适应岗位工作要求,具有较强的管理、沟通协调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有一定的计算机应用基础,能熟练使用办公软件。
(1)工程技术管理岗位:a.道路桥梁专业或土木工程专业(道路桥梁方向)毕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2年以上社会工作经验,1981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相关专业中级职称及以上的,可放宽至1976年7月1日以后出生);b.工程造价专业毕业,大专及以上学历,1981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相关专业中级职称及以上的,可放宽至1976年7月1日以后出生)。
(2)财务综合管理或融资管理岗位:会计专业、财务专业或审计专业毕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助理会计师及以上职称和2年以上社会工作经验,1981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相关专业中级职称及以上的,可放宽至1976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相关专业中级职称及以上且在财务科副科长岗位上工作满2年的,可放宽至1971年7月1日以后出生)。
5.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优先录用:
四、招聘程序
1.报名。每个应聘人员只能报1个岗位。应聘人员报名时需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并如实填写报名表。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受理报名:(1)受过刑事处罚的;(2)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使用限制期内的;(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4)其他不宜应聘的。
2.资格审查。对照应聘资格条件和要求逐个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应聘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经资格审查后,如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超过应招人数5倍的,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如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为该专业岗位应招人数3-5倍的,采用直接面试的办法进行,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如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不到该专业岗位应招人数3倍的,相应核减该专业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专业岗位本次招聘。
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提供情况不实的,发现后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3.考试。根据应聘报名情况决定:
(1)笔试。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应聘岗位所必备的基本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含写作),满分为100分。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5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注重对应聘者能力素质、个性特征和岗位适应程度等方面的考察了解,满分为100分。
4.体检。根据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在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情况下,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当综合成绩相同时,面试成绩高者为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招考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体检不合格者,可申请一次复检,仍不合格者即予以淘汰。由于体检不合格而产生的空缺名额,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5.考察。体检合格的列为考察对象。考察采用定性分析和定量评价相结合的方法。定性分析主要了解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定量评价是指根据考察情况量化形成考察成绩。
6.决定与公示。对考察对象提请集团公司讨论决定拟聘用人员(若目标岗位无合适人选,集团公司可决定该岗位核减或空缺),讨论决定结果向社会公示。
7.聘用及待遇。拟聘用人员经公示合格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到集团公司报到,逾期不报到者,视作自动放弃。报到后,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并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遇按集团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未尽事项,由海宁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87273189、87279789
海宁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11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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