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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顺县2011年面向全日制普通院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时间:2011-07-17 18:42来源:未知 作者:bank 点击:
泰顺县2011面向全日制普通院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第1号)
 
为切实做好今年全日制普通院校毕业生的就业工作,严格把好中小学教师“入口关”,优化中小学教师队伍结构,根据《关于下达2011年面向全日制普通院校毕业生招聘教师计划的通知》(泰编2011〕59号)文件精神,现将2011年面向全日制普通院校毕业生招聘教师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向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
(一)招聘计划(共55名)
1、中学教师27名。
1)直接聘用7名:经面试合格的中等教育方向本科应届师范类毕业生地理、历史、体育专业各1名和科学、信息(计算机)专业各2名予以直接聘用(若出现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多于计划数的,则该学科实行差额考录,按聘用计划数择优聘用;若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不足的,则相应减少或取消计划数);
2)差额考录18名:面向中等教育方向本科应历届师范类毕业生考录中文专业4名,社会专业3名,数学、英语、物理、化学专业各2名,生物、音乐、美术各1名;
(3)差额考录2名:面向中等教育方向应历届毕业生考录思想政治专业2名;
2、小学教师10名:面向中等、初等教育方向师范类毕业生实行差额考录。
3、学前教师18名:面向学前教育方向师范类毕业生实行差额考录。
(二)招聘对象
泰顺常住户籍(户籍截止日期为2011年7月14日)或者泰顺籍贯且父母至少一方具有泰顺常住户籍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师范类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三)招聘办法
1、报名程序
1)时间:2011年7月18日至22日上午11:30止。

 


(2)地点:县教育局人事科(二),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67594635。
(3)办法:报名时提交由本人填写的《2011年泰顺县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1,可从泰顺教育网www.tsedu.com.cn/下载),并携带以下材料报审:
A、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父母的户口簿;
B、本人毕业证书、报到证,师范类毕业生证明(由毕业学校出具,须写明生源地、学历、专业、是否师范类等内容);
C、相关荣誉证书和加分材料(见附件2)
D、近期一寸免冠彩照2张;委托他人报名须提供委托书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报名费:每人每科40元,共80元。
5)报名结束后,除直接聘用的对象外,其他师范类教师岗位如符合报名人数不足差额要求的,则由县教育局会同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共同协商视情核减或取消招考计划数。计划核减情况在“泰顺教育网www.tsedu.com.cn”上及时公告。按规定核减招聘计划或不开考岗位的原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改报其他符合要求的岗位。
2、聘用与考试
直接聘用的中等教育方向本科应届师范类毕业生需参加面试不参加笔试。其综合成绩为面试成绩,不再享受附加分。其中,面试成绩必须达到合格线,否则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除直接聘用的对象外,其他师范类教师岗位采取笔试和业务测试相结合、先笔试后业务测试的办法进行。其中,考试成绩由笔试成绩的40%和业务测试成绩的60%相加构成,综合成绩按考试成绩和按规定计入的附加分相加构成。笔试成绩、业务测试成绩和考试成绩均实行100分制。按规定计入的附加分采取保留两位小数办法,小数点两位以后数字采取四舍五入法进位确定。
根据参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确定参加业务测试对象:招考计划4名及以下的,按招考计划差额2名的办法确定;招考计划5名及以上的,按招考计划1:1.5的比例确定。如遇最后一名同分的,一并进入业务测试。
1)笔试(100分制):
A、中学教师岗位:学科专业知识约占50分,其他基础知识约占50分(其中政治理论、教育政策法规、个人文化素养知识等约占20%,教育学约占30%,心理学约占30%,教学法约占20%)。
B、小学教师岗位:综合基础知识约占20%(含政治理论、教育政策法规、个人文化素养知识等)、教育学约占30%、心理学约占30%、教学法约占20%。
C、学前教师岗位:综合基础知识约占20%(含政治理论、教育政策法规、个人文化素养知识等)、教育学约占30%、心理学约占30%、教学法约占20%。
2)业务测试(100分制):音乐、美术、学前教育专业采用专业技能测试的形式(具体要求见附件2);其他专业采用试讲的形式,中学方向试讲内容为高中相应学科教材,小学方向试讲内容为小学相应学科教材。
3)笔试与业务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3、附加分:附加分项目和加分办法见附件2。
4、体检:直接聘用的对象,按其面试成绩情况和直接聘用计划数,划定进入体检人员。
除直接聘用的对象外,其他师范类教师岗位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情况,按招考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上述体检对象须参加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已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且未满一周年的毕业生免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自负。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其缺额指标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予以补录。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和体检结果不合格的,均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体检结束后,视体检合格人数和招考计划,名额如有空缺的则从已参加上一环节的考生对象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二、面向全日制普通院校非师范类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
(一)招聘计划(共10名)
1、中小学体育教师4名:面向大专及以上学历的非师范类毕业生。专业范围为民族传统体育、社会体育、体育教育、运动人体科学、运动训练。
2、职教中心教师6名(其中农林类、建筑类专业各2名,石雕、餐旅专业各1名):面向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非师范类毕业生。农林类专业范围为茶学、农学、设施农业科学与工程、农林、园艺、植物保护、农艺教育、农业建筑与环境控制教育;雕刻类专业范围为石雕、玉石雕刻;餐旅类专业范围为旅游管理与服务教育、旅游管理;建筑类专业范围为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建筑设施智能技术、建筑学、景观建筑设计、历史建筑保护工程、土木工程、土木工程施工与管理、建筑工程技术、建筑设计、工程概预算、工程造价、工程监理、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测量与监理、房屋建筑工程、土木工程(工业与民用建筑)、建筑设计技术、建筑工程管理、建筑工程教育、建筑材料工程教育。
(二)招聘对象
泰顺常住户籍(户籍截止日期为2011年7月14日)或者泰顺籍贯且父母至少一方具有泰顺常住户籍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的非师范类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三)招聘办法
1、报名程序
1)时间:2011年7月18日至22日上午11:30止。
 

(2)地点:县教育局人事科(二),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67594635。
(3)办法:报名时提交由本人填写的《2011年泰顺县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1,可从泰顺教育网www.tsedu.com.cn/下载),并携带以下材料报审:
A、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父母的户口簿;
B、本人毕业证书;
C、相关荣誉证书和加分材料(见附件2)
D、近期一寸免冠彩照2张;委托他人报名须提供委托书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报名费:每人每科40元,共80元。
5)报名结束后,非师范类教师岗位按招考计划在3名及以下按1:3比例、招考计划在4名及以上按1:2的比例开考。如未达到开考比例要求的,由县教育局和招考单位会同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共同协商视情核减或取消招考计划数。计划核减情况在“泰顺教育网(www.tsedu.com.cn)”上及时公告。按规定核减招聘计划或不开考岗位的原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改报其他符合要求的岗位。
2、考试招聘
非师范类教师岗位采取笔试和业务测试相结合、先笔试后业务测试的办法进行,其中,考试成绩由笔试成绩(报考对象为大学生村官的,则其笔试成绩含村官服务年限加分)的40%和业务测试成绩的60%相加构成,综合成绩按考试成绩和按规定计入的附加分相加构成。笔试成绩、业务测试成绩和考试成绩均实行100分制,如报考对象为大学生村官的,则其笔试成绩和村官服务年限分值相加后构成新的笔试成绩。按规定计入的附加分采取保留两位小数办法,小数点两位以后数字采取四舍五入法进位确定。
根据参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确定参加业务测试对象:招考计划4名及以下的,按招考计划差额2名的办法确定。如遇最后一名同分的,一并进入业务测试。
1)笔试(100分制):学科专业知识约占50分,其他基础知识约占50分(其中政治理论、教育政策法规、个人文化素养知识等约占20%,教育学约占30%,心理学约占30%,教学法约占20%)。
2)业务测试(100分制):中小学体育教师采用专业技能测试的形式(具体要求见附件3);职业教育中心教师采用试讲的形式,试讲内容为职业高中相应学科教材。
3、附加分:附加分项目和加分办法见附件2。
4、体检:非师范类教师岗位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情况,按招考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自负,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其缺额指标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予以补录(已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且未满一周年的毕业生免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和体检结果不合格的,均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体检结束后,视体检合格人数和招考计划,名额如有空缺的则从已参加上一环节的考生对象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三、其他说明
1、毕业生不按规定时间报名、不按时提交加分材料、不参加考试或不服从组织安排的,一律按自动放弃论处。
2、毕业生若有提供虚假证明、考试作弊等违规违纪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当年招聘资格,且今后3年不准参加本县教师招聘。
3、本次招考过程中,对面试、业务测试均设置合格分为60分。低于合格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4、拟聘用人员如有与原单位签定聘用合同的,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应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合同。
5、今年未被聘用的师范类毕业生,其档案转入县人才服务中心代管,实行人事代理。
6、教师招聘工作接受社会监督,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7、本公告由县教育局、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共同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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