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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瓯海区事业单位2011年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时间:2011-08-17 06:32来源:未知 作者:bank 点击:
温州市瓯海区事业单位2011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瓯海区41家事业单位80个岗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19名工作人员。本次公开招聘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以及专业或技能条件;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年龄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单位和具体岗位要求
招聘单位、具体岗位以及岗位要求详见《2011年瓯海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一)报名时间
20118月20日至21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二)报名地点及方式
瓯海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大厅(瓯海区府大院内),进行现场报名。
(三)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到瓯海区人事劳动局网(rsj.ouhai.gov.cn)或温州人事考试网(http://www.wzks.cn)下载《2011年瓯海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如实填写并在声明栏中签名。
2、报名时须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以上证件均需原件和复印件)、《2011年瓯海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3张1寸彩色近期免冠照片等材料后接受报名资格条件审查。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还需要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面向瓯海区“大学生村官”招聘岗位的报名者应提供瓯海区委组织部出具的符合报考条件的证明。
3、经资格审查同意后,领取《领准考证凭证》,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4、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
5、面向“瓯海区大学生村官”公开招聘的,要求选聘到村(社区)工作满2年以上、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且仍在村(社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瓯海区大学生村官”工作年限的认定时间截止到2011年8月21日。
6、同一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将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或不开考。不开考岗位将在瓯海区人事劳动局网(rsj.ouhai.gov.cn)上公告,在限定期限内允许报考不开考岗位的考生改报其它岗位,逾期则不再受理。
四、考试
考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申论》二科,满分均为100分,各按50%计入总成绩。
其中报考音乐舞蹈类、绘画类岗位的采取先进行专业技能测试后笔试(专业技能测试时间另行通知),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比例确定入围笔试人选(如遇入围人选最后一名同分的一并进入笔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按50%,综合基础知识、申论各按25%计入总成绩。
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如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一律不予入围体检、考察和聘用。
五、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仅对列为拟入围体检、考察对象的应聘人员进行。报名者如在报名时提供的材料与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不相符的或弄虚作假取得报名资格条件等情况的,取消入围体检、考察资格。
六、体检、考察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考察人选(遇总成绩同分的,以申论成绩高者优先;有专业技能测试的以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者优先;如遇各门成绩均相同者,另行加试)。入围体检人员名单登陆瓯海区人事劳动局网(rsj.ouhai.gov.cn)查询,并按要求参加体检。
如体检不合格、经考察不宜聘用或自动放弃的,在相应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考察参照2011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体检通知届时在瓯海区人事劳动局网公布。
七、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瓯海区人事劳动局网(rsj.ouhai.gov.cn)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期内存在异议,经调查核实不符合招聘程序和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八、其他注意事项
1、户籍条件:
1)、报名时户口所在地符合岗位所需户籍条件的可以报考相应岗位,户籍属在温高校但生源地(生源地指高校入学前户籍,下同)不符合岗位户籍条件的2011年应届毕业生不予报考;
2)、201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生源地符合岗位所需户籍条件的可以报考相应岗位;
3)、温州市含温州市各县(市、区),温州市区含鹿城区、龙湾区、瓯海区。
2、港澳、国外留学归来报考人员,须在报名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网址:www.cscse.edu.cn)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现役军人不能报考。
4、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读生以及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读专升本人员或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5、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颁发的《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浙人社发〔2011〕79号)执行。
6、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按招聘单位现有岗位情况予以聘用。
7、本次招聘工作由瓯海区人事劳动局组织实施,由瓯海区监察局监督,规范程序,严明纪律,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人员,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8、本公告相关事宜,由瓯海区人事劳动局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88538557
瓯海区人事劳动局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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