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家庭暴力投诉中心2011年招聘临时工作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温州市家庭暴力投诉中心向社会招聘临时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一)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1年8月15日以后出生),女性,具有温州市户籍;
(二)具有法律、心理学、中文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三)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诚信敬业,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为即日起至8月24日。报考人员填写好报名表(表格在温州妇女儿童网www.3861.org.cn上下载,照片为近三年拍摄的免冠、正面证件照),带上相关证件到温州市妇联权益部(市行政管理中心1318室)报名,逾期不再受理。联系电话:88965251。
(二)资格审查
审查时间为2011年8月25日上午。资格审查通过的,可取得报名序号;未通过的,将说明理由。资格审查结果于8月25日下午在温州妇女儿童网上公布。
(三)面试
面试内容包括综合素养和相关业务知识两部分,满分为100分(其中综合素养为40分,相关业务知识为60分)。两项分别单独计分,合成后为面试最后成绩。面试时间初定于26日上午,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四)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面试得分必须达到60分以上)取第一名进入体检,体检工作参考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予以淘汰;报考人员放弃体检的,视作放弃录用资格。体检安排另行通知。
(五)考察、录用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优秀者予以录用。
温州市家庭暴力投诉中心
2011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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