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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余姚市事业单位招聘109名工作人员公告

时间:2011-08-25 20:41来源:未知 作者:bank 点击:
2011年余姚市事业单位招聘109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依据《余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有关规定,决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9名,其中:乡镇(街道)所属事业单位从选聘到村(社区)任职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以下简称大学生“村官”)中招聘2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职位、指标(详见附件1)
二、招聘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的范围和对象
1、余姚市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11年毕业且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届生
2、余姚市常住户口(以2011年8月24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具有国家承认学历且已毕业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社会人员;
3、部分紧缺专业职位招聘范围扩大到宁波市范围。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或具有相应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户口(生源地)不限;
4、乡镇(街道)所属事业单位从大学生“村官”中招聘的具体对象为:余姚市行政区域内,任职满3年及以上(任职时间的认定从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算,下同),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且仍在服务岗位的人员;
5、公务员、事业人员(包括截止2011年8月24日,已被确定为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拟聘用对象者)、现役军人、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11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1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二)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符合上述招聘范围和对象规定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具有招聘职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
3、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76年8月24日及以后出生),具有相应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年龄放宽至40周岁(即1971年8月24日及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
5、招聘职位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体检、考察、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
时间:9月3日一天(8:30--17:00)。
地点:余姚市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余姚市阳明西路718号,汽车西站往西200米,原大丰行政楼三楼)。
办法:报考者持本人户口薄(集体户口人员持集体户口簿首页复印件和本人信息页原件或户籍证明)、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境外学历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和招聘职位所要求的所有相关证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彩照2张,填写《2011年余姚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两份,并接受现场资格初审。
9月1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报名者凭身份证到余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市政府大院内)领取准考证。
(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笔试。拟定于9月24日统一组织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申论》一门,满分为150分,其中综合基础知识75分,申论75分。闭卷考试。综合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政治、经济、法律、管理、科技人文等内容。
笔试后,将统一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具体划定办法:所有实际参加笔试并取得有效分数人员的平均分为90分及以上的,按90分划定,平均分不足90分则按平均分划定。
笔试加分。大学生“村官”任职满3年、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且仍在服务岗位的,若报考定向招聘以外职位的,给予笔试成绩加5分,此类人员以加分后的成绩作为最终的笔试成绩。
面试。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含加分,下同),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指标以1∶3的比例(比例内最后一名分数并列者全部入闱,不足比例按实际人数,下同)确定面试对象。其中,报考市人民法院审判保障中心速录员职位考生,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职位指标以1:6的比例确定速录测试对象,速录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不按通知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测试者视作放弃,并不予递补,测试成绩为合格或不合格,其面试对象在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以1:3的比例确定。
面试主要测试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回答问题准确度和气质仪表等。面试满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因放弃面试而空缺的面试名额,不予递补。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成绩合成:
考试成绩由笔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后与面试成绩按6:4的比例合成,即:考试成绩=笔试成绩÷1.5×60%+面试成绩×40%。
(三)体检
面试合格者入闱体检。先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者排列在先,如笔试成绩仍并列,则增加客观题测试,测试后得分高者排列在先,下同)按招聘职位指标以1:1的比例组织体检。体检办法总体上参照2011年宁波市考录公务员的相关办法和标准执行,其中对妊娠期内的考生,不做X光、妇科等检查。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而空缺的名额,在本职位进入体检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费用自理。
(四)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主要考察德才表现和应聘资格条件等情况,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为事业人员者淘汰(附件3),并在本职位入闱体检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
(五)聘用
考察合格者,为拟聘用对象,经公示7天无异议的,按权限批准(已参加工作的拟聘用对象,须按有关规定办理好与原单位终止人事关系的相关手续)后办理报到聘用手续;有异议的,经核实如不具备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的名额按规定予以递补;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之后因故造成的空缺不再递补。
报考人员接到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报到,无正常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因此造成的空缺不再递补。
本次招聘,如无合适对象,允许招聘不足或空缺。
新聘用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实行人事代理,并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经试用期或见习期满并经考核合格后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自谋职业。工资福利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其他相关规定
(一)有关招聘政策和具体要求及事项,请仔细阅读本公告,报名表自行下载,可在报名前预先填写。
(二)招聘职位要求的学历、职称、职业(任职)资格和等级等均包括以上层次。有学位相关要求的,学位必须与要求专业学历相符。
(三)工作时间计算截止2011年8月24日,按满12个月为1年计算,凡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不能计算入工作时间。
(四)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五)所有职位原则上应按已经明确的专业要求报考,其他适合职位要求的相近相关专业可以认定为与所列举专业为相同专业的,可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名现场确定,不适合职位要求的专业不能报考。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区分专业方向或研究方向的,其所学专业内容需与招聘职位要求专业相符。
(六)报考人员每人只能报一个职位,一经报名并通过资格初审不得改报,多报无效并取消报考资格。
(七)所需报名资料请在报名时一次性提供,如缺少或不能提供相关有效资料而影响报名资格初审的,作不予报名处理。对201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办理户口入户手续的,须提供有户口迁出记录的原户口簿或公安部门出具的高校入学前的户口所在地证明;对符合户口(生源地)不限的对象,户籍材料可免。报考者本人确有特殊原因可委托他人代报,但还需带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现场报名与资格初审,仅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进行,逾期一概不予受理。
(九)我市组织和人力社保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本次考试的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我市组织和人力社保部门无关。
(十)本公告由余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招聘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
 
 
 
 
 
中共余姚市委组织部
余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一一年八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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