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审查储蓄会计凭证的基本要求有哪些?
答:审查会计凭证,既要确保会计凭证的真实性、有效性、合理性、合法性,又要保证会计凭证的完整性及正确性。主要包括:(1)是否应为本所受理的凭证;(2)使用的凭证种类是否正确;(3)帐号、户名是符相符;(4)大小写金额是否正确一致,有无涂改现象,电脑打印与手工填写数据是否一致;(5)印签是否真实清晰;(6)存单、折是否到期,是否挂失、冻结等;(7)损益类和综合类科目,帐户名称填写是否正确,摘要栏是否简明扼要;(8)计息、收费的数字是否正确;(9)字迹有无涂改。
62、储蓄会计核算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答:(1)钱帐分管,帐要复核,款要复点;(2)帐折见面,当时记帐;(3)双线核对,轧对平衡,总分相符;(4)当日结帐,及时报帐;(5)单、证分别专人保管;(6)严格执行出纳制度,贯彻双人管库,双人守库,双人押运的原则;(7)严格执行交接制度;(8)定期通打各种储蓄分户帐,并与总帐核对。
63、单位定期存款有哪些管理规定?
答:信用社对单位定期存款实行帐户管理(大额可转让定期存款除外) ;单位定期存款可全部或部分提前支取,但只能提前支取一次。
64、办理挂失手续如何操作?
答:储户存单、存折如有遗失,必须立即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明,并提供姓名、存款时间、种类、金额、账号及住址等有关情况,书面向原储蓄机构正式申请挂失止付。储蓄机构在确认该笔存款未被支取的前提下,方可受理挂失手续。挂失时一般填写一式三联挂失申请书,第一联储蓄机构留存,凭以登记挂失登记簿;第二联随当日传票送事后监督部门;第三联加盖公章后交储户,凭以领取新存单、存折,领取新存单、存折后由储户在该联签章后,交事后监督部门,作会计档案永久保管。经办员受理挂失,应在各联挂失申请书上盖章,并根据挂失申请书在该存款账页上用红字注明“某年某月某日挂失止付”字样。挂失七天后,根据存款人的意愿,储蓄机构可以重新开出新存单、存折,或支付存款本金和利息。存款人不能及时挂失,
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挂失手续,但被委托人要出示其身份证明。如储户不能办理书面挂失手续,可以受理电报、电话、信函挂失,但须在挂失五天内补办书面挂失手续,否则挂失不再有效。若存款在挂失前或挂失失效后已被他人支取,储蓄机构不负责任。若储户要求撤销挂失时,应出示原挂失证明,由储户在挂失申请书上批注“某年某月某日注销挂失”字样,并收回挂失申请书;挂失用函电形式要求撤销挂失申请的,不予受理。
65、 开户单位使用现金的项目主要有哪些?
答:⑴职工工资、津贴;
⑵个人劳务报酬;
⑶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奖金;
⑷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
⑸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价款;
⑹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⑺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⑻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