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体检
县级联社根据招聘专业类别及名额,按考生的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序)。体检在各市州办事处(市联社)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及具体地点由县级联社直接通知考生本人。
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按照参加该专业面试的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果该专业所有参加了面试的人员都体检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六、聘用
体检合格者,由县级联社按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于2008年7月31日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录用人员;新聘人员统一参加省联社组织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由用人单位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办理聘用手续时需提供以下相关材料:
(一)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原工作单位同意流(调)动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
(二)毕业两年内尚未就业的普通大专院校全日制毕业生应提供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就业报到证》;2008年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出具的《毕业生推荐表》,并在2008年7月31日前凭毕业证书、就业报到证及本人的学籍档案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用工合同。
(三)下岗、失业人员应提供户口所在地县以上劳动保障部门发放的《再就业优惠证》或失业证明以及有效的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出具的档案管理证明;其他人员应提供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的有效证明。
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以及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录用资格。因以上原因产生的空缺,不再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