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待遇
(一)聘用人员经培训合格后,实行岗位管理并签订劳动用工合同。
(二)聘用人员的试用期及工资福利待遇、社会保险等按有关规定执行。
八、纪律监督
为保证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人员一经发现,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
省信用联社纪检监察保卫室(028)85357035,85357056。
政策咨询电话:
省信用联社组织人事处(028)85357030、85357028、85357029、85357031。
考务咨询电话:
中华英才网:(028)86088866转8005,86203761。
网上缴费技术咨询电话:
省人事人才考试测评基地:(028)86740101转8214,86514038。
四川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组织人事处
二OO八年六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