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页 > 农村信用社试题 > 河津农村合作银行-山西省河津市农村信用联社招聘考试金融会计专(76)

河津农村合作银行-山西省河津市农村信用联社招聘考试金融会计专(76)

发布时间:2010-04-12 00:52  来源:农村信用社试题 查看:打印  关闭
银行招聘网(www.yinhangzhaopin.com)温馨提示:凡告知“加qq联系、无需任何条件、工作地点不限”,收取服装费、押金、报名费等各种费用的信息均有欺诈嫌疑,请保持警惕。


签订《抵押担保借款合同》的要求有哪些?
答案:(一)合同的填写要字迹清晰、要素齐全、时间一致、前后相符。
(二)签订时,借款人与抵押物所有人(包括共有人)一同到信用社,提供有效身份证明,经审查核对无误后,由抵押物所有人(包括共有人

)亲自在抵押担保借款合同上签字盖章,需办理公证的,共同到公证部门办理合同公证手续。
(三)在抵押物评估、登记、保险手续未办理完毕之前,全部的贷款手续应由信贷人员掌握、保管。

信用社发放抵押贷款签定《委托拍卖书》的要求有哪些?
答案:信用社发放所有抵押贷款时,可要求抵押人出具《委托拍卖书》,在借款到期未全部清偿时,信用社可凭委托书直接协同受委托的合法

拍卖机构对抵押物公开拍卖,以拍卖所得价款偿还借款本息。
(一)贷款额度在20万元以内的(含20万元),在设定抵押时,对价值较低并且有价格证明凭证(购置发票、买卖合同等)的抵押物,可按其

凭证协商定价,不需评估,但应在相关部门办理抵押登记冻结手续。并在合同中约定:“借款人到期未偿还借款本息时,抵押人同意由贷款人

委托合法拍卖机构,对抵押物进行公开拍卖,以拍卖所得价款偿还借款本息”,抵押人在合同约定事项后亲自签字盖章;
(二)对贷款额度超过20万元,抵押物价值较大的,应由合法评估机构进行评估。但对评估价格明显高于信用社调查的市场价格时,信用社暂

不予发放贷款,应根据市场价格重新核价;
(三)信用社对贷款抵押物的价值评估,可固定选择两家以上的合法评估机构作为指定评估部门,由借款人任选一家进行评估,信用社不得设

定唯一评估机构。
(四)抵押贷款限额最高不得超过抵押物评估价值的50%。

                                                                             

分享到:

热评话题

Back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