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质押合同的内容有哪些?
答:一是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二是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三是质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四是质押担保的范围;五是质物移交的时间;六是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质押合同不完全具备前款规定内容的,可以补正。
4、贷款展期有哪些规定?
答:不能按期归还贷款的,借款人应当在贷款到期日之前,向贷款人申请贷款展期。是否展期由贷款人决定。申请保证贷款、抵押贷款、质押贷款展期的,还应当由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出具同意的书面证明。已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短期贷款展期期限累计不得超过原贷款期限期贷款展期期限累计不得超过原贷款期限的一半;长期贷款展期期限累计不得超过3年,国家另有规定除外。借款人未申请展期或申请展期未得到批准,其贷款从到期日次日起,转入逾期贷款帐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