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文秘
217、公文
农村信用社公文是本系统在经营管理中普遍使用的具有行政约束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是依法经营和进行公务活动的重要工具。
218、公文主要种类
公文主要种类有:(1)决定;(2)决议;(3)通告;(4)通知;(5)通报;(6)报告;(7)请示;(8)批复;(9)意见;(10)函;(11)会计纪要。
219、公文主体的组成部分
文件主体是指红色横线以下,至主题词(不含)之间的公文各要素。一般包括公文标题、主送机关、公文正文、附件标注、成文时间、印章等。
220、公文拟制的要求
起草公文要做到:(1)符合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有关部门的规定。(2)全面、准确地反映客观实际情况,完整、准确地体现发文机关的意图,提出的措施切实可行。(3)观点明确,条理清楚,内容充实,结构严谨。文字精练,表述准确,标点正确,篇幅简短。(4)公文的文种应当根据行文目的、发文机关的职权和与主送机关的行文关系确定。(5)拟制紧急公文,应当体现紧急的原因,并根据实际需要确定紧急程度。(6)人名、地名、数字、引文要准确,日期应写具体的年、月、日。(7)必须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8)公文中的数字,除成文时间、部分结构层次序数和词、词组、惯用语、缩略语、具有修饰词色彩语句中作为词素的数字必须使用汉字外,其余应当使用阿拉伯数字。(9)引用公文应注明发文机关、原文件标题及原发文字号。引用顺序是:先引发文机关,后引文件标题,发文序号在文件标题后并用括号括起来。(10)在使用专用名词的简称时,应使用规范化的简称或约定俗成的简称。否则,要先用全称,再用简称,并加以注明。使用国际组织外文名称或其缩写形式,应当在第一次出现时,注明准确的中文译名。(11)行文结构序数第一层为“一”,第二层为“(一)”,第三层为“1”,第四去为“(1)”。(12)“制度”、“办法”等文件的结构一般是,第一层为“章”,第二层为“条”(“条”内结构顺序一般为“(一)”、“1”、“(1)”)。(13)送审稿一般要求打印。
221、收文办理的一般程序
收文的办理,包括签收、登记、拟办、批办、传阅、承办、催办、存档等程序。
222、发文办理的一般程序
省联社发文(含党委、纪委发文,下同)的办理程序一般是:主办部(室、中心)拟稿人拟稿一承办部门负责人审核一办公室综合秘书核稿一办公室负责人核签一办公室专职秘书送分管领导签发(如须送理事长签发的,由办公室专职秘书按分管领导的意见送签)一办公室编号、打印、校对[由主办部(室、中心)负责]、盖章、分发(存档)。办理发文时,要使用统一印制的发文稿纸,按程序运转,各环节要据实填写。拟、核、签、打印、校对文稿时应健全登记签字手续。省联社主办的与其他部门联合发文,须由我联社承办部门与联合发文单位的对口职能部门沟通,取得一致的倾向性意见后拟文,按程序送核稿,经省联社领导签发后送有关部门会签;会签件返回本联社后,主办部(室、中心)将会签情况反馈给签发该文件的领导;待领导阅示后,再由主办部(室、中心)送办公室编号、打印、校对(由主办部门负责)、盖章、分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