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3、贷款发放之后管理的基本规定
经营社客户部门是贷款发放后管理的实施部门,负责客户贷款资料的保管和贷款发放后的日常管理。客户部门在贷款发放当日,按照信贷业务信息管理系统要求及时录入信贷信息和担保信息数据库和资料。办妥抵押登记手续并取得的他项权利证明、质的交接清单及存单、国债、有价债券、股票等权利凭证,并按有价单证管理要求,填制有价单证入库保管凭证,办理入库保管手续。经营社客户部门负责信贷档案资料的管理,保证信贷资料的完整、安全和有效利用,档案管理人员承担档案资料的保管责任。客户部门在贷款发放后,要及时对贷款进行跟踪检查。检查客户是否按照信贷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信贷资金;对未按贷款合同规定用途使用的,应查明原因并提出处置的意见。同时将检查结果录入信贷业务信息管理系统。
274、农村信用社用电脑操作业务的基本规定
(1)操作员必须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熟练掌握操作技术,认真、负责做好本职工作。(2)操作员开机前必须认真检查设备,确认正常后方可开机;营业结束按操作规程关机。临时离岗必须退出应用系统。操作过程中遇到意外情况应及时报告,并如实作好现场记录以利维护,不可强行操作,以免引发事故造成损失。(3)操作员必须在规定职责范围内办理各项业务,不得越权操作。操作员注册密码只限本人使用,相互保密,定期更新。发现泄密,要立即修改和报告。(4)操作员应按会计、出纳及有关规定进行操作,仔细审核凭证要素,应严格流程作业,发现账务问题及时处理和上报。对各种重要空白凭证应按规定保管和交接,并定期进行检查核对。(5)操作员应爱护计算机设备,并负责所使用设备的日常维护及保养。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拆卸、安装和外借。(6)操作员在每一班次终了时,必须按规定认真填写网点计算机系统工作日志,如实反映计算机软硬件的运行状况。(7)操作员要严格遵守保密制度,违反规定造成不良后果者要追究当事人和有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