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商业银行分支机构是否具备法人资格?
答:商业银行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它是在总行授权范围内依法开展业务,其民事责任由总行承担。
23、商业银行哪些变更事项,应当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答:《商业银行法》规定,商业银行有下列变更事项之一的,应当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一)变更名称;
(二)变更注册资本;
(三)变更总行或者分支行所在地;
(四)调整业务范围;
(五)变更持有资本总额或者股份总额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
(六)修改章程;
(七)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变更事项。更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时,应当报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审查其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