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持枪人员在执行守库、押运任务时,遇到哪些情况可以使用武器?
答:(一)守库、押运人员的保卫目标受到跑里侵袭或者受到暴力侵袭的紧迫危险,非开枪不能制止时(二)守库、押运人员佩带的武器,遭到暴力抢夺,非开枪不能制止时(三)押运人员护送现金、有价证卷的交通工具遭到暴力劫持,非开枪不能制止时(四)守库、押运人员和运送现金、有价证卷的车辆驾驶人员人身遭到暴力侵袭,非开枪不能自卫时
47、持枪人员使用武器时必须注意哪些事项?
答:(一)使用武器前应沉着冷静的判明情况,除遇到特别紧迫的情况时,应当先进行口头警告或朝天鸣枪警告,警告无效或非开枪不能制止时,应当尽力射击其非要害部位,以利查清问题.如果不法侵害人有被慑服的表示或者已经丧失侵害能力,应立即停止射击
(二)在开枪有可能误伤群众或引起灾害性后果的情况下,不能设射击.可使用枪拖.电警棍或其他手段制服犯罪分子
(三)开枪射击后,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想本单位领导和当地公安机关报告.
48、运钞途中遇到检查时,押运人员应怎样处置?
答:运钞途中遇到公安交警检查时,押运人员要保持警惕,汽车不熄火、人员不下车,注意辨别检查人员真假。当确认是非功过假冒交警后,应拒绝检查,尽快脱离现场,并将情况向本单位和公安机关报告。如一时不能确认真假的,运钞车必须停靠在无物体阻挡、随时能启动的位置,请求检查人员出示有关检查证件,态度应和蔼,并密切注意检查人员的举动和周围环境的情况变化。如对方无理不放行,或意欲强行登车检查的,押运人员可发出口头警告或鸣枪警告,强行驱车驶离现场,并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
49、持枪管枪人员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答:一、政治可靠,本人及直系亲属未受到刑事处分或属于刑事侦查对象;
二、身体健康,精神正常;
三、无赌博、嫖娼、吸毒等不法行为;或有大量外债的。
四、思想稳定,有道德法制观念,有良好的组织纪律性和责任感;
五、热爱信用合作事业,愿意从事守卫押运工作;
六、熟悉并遵守国家枪支使用管理法规,经过持枪、用枪的专门训练。
50、营业场所三级防护要求有哪些?
答:(1)银行营业场所与外界相通的出入口应安装坚固的金属防护门或防盗安全门,防盗安全门应符合GB17565的要求。金属防护门的锁具应符合GA/T73的要求;(2)银行营业场所二层(含二层)以下窗户应安装金属防护栏等防护设施;(3)银行营业场所外围有围墙的,应设置防止爬越的障碍物或周界报警装置;(4)现金出纳柜台应采用砖石或钢筋混凝土结构。柜台高度应≥300CM、厚度应≥500CM;(5)现金出纳柜台上方应安装透明防护板,其宽度应≤1800MM,高度应≥1500MM,单块面积不大于4平方米。透明防护板以上未及顶部门应封至顶部或封至离地3500MM处。采用二块透明防护板的间隙应≤20MM。透明防护板不允许开孔,柜台内外需要通话时可加装通话设施;(6)现金业务柜台应设置300MM(长)*200MM(宽)*150MM(高,以槽底计算)底部为弧形的收银槽;(7)现金业务区的出入口应安装防尾随用缓冲式电控联动门。门体上有透明屏障的,应采用透明防护板。安装防弹复合玻璃的,防弹复合玻璃应符合GA165的相关要求。门体上的锁具应符合GA/T73的要求;(8)现金业务区应安装不少于2路独立防区的紧急报警装置。紧急报警装置应能立即向公安110报警服务台报警,同时应启动现场声、光报警装置。紧急报警装置应安装在隐蔽位置,且便于操作和维修;(9)紧急报警线路上一般不应挂接电话机、传真机或其它通讯设备。如挂接此类设置,系统须具有抢线发放报警信号的功能;(10)实行安全柜台制的营业场所应安装视频安防监控装置,应能实行监视、记录现金支付交易全过程,回放图像应能清晰显示柜员操作及客户脸部特征。视频安防监控装置还应能够实时监视营业场所内人员的活动情况,回放图像应能清晰辩别进出人员的体貌特征。安防系统记录资料的保存期不应少于30天;(11)现金业务区采用安全柜员系统时,安全柜员系统的视频部分应符合5.3.10的要求;(12)银行营业场所应设卫生设施,配置自卫器材、消防器材和自动应急照明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