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职责:
1、严格执行各项金融法规与规定,严格执行各项业务核算规程及相关制度,严禁违规操作。向客户宣传和执行金融法规和会计结算规章制度。
2、按照标准化服务要求坚持优质服务,积极开展柜面新业务的宣传和推介工作,执行首问负责制。
3、按照业务操作规程和业务规范要求,受理、编制、审核各种业务凭证,办理权限范围内的转账、电汇、银行卡、基金、理财、第三方存管、受理支票、兑付本票等各项柜面业务。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正确使用交易码进行账务处理,做到核算准确、记录完整。负责接受客户的业务咨询,帮助客户查询账户情况,打印对账单。
4、办理权限范围内的授权业务。
5、负责重要空白凭证的领用、保管、使用、核对和复核等工作,确保账实相符。
6、负责经办业务的账务平衡工作,做好日终传票与交易流水清单的逐笔勾对和复核,并做好系统签退的工作,按顺序整理并上交本人当日业务凭证。
7、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反假工作(假票据、假卡、假单折等)。
8、保持谨慎敏感的态度,做好客户身份识别工作,按照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标准做好反洗钱的柜面监督,甄别客户交易和客户行为,对异常交易或可疑客户及时报告营业经理。
9、营业前应做好上岗前准备,备齐并定位办公用具及物品,检查系统、设备、机具是否正常工作,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及时整理、清洁及维护本人工作区域,按规定处理工作垃圾,确保整洁有序,电子设备、业务机具正常使用,已办、在办、待办工作事项归类清晰。
10、完成领导交给的其他工作。
任职资格:
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金融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无不良记录;
2. 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3.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会计、金融、财务、经济相关专业优先;
4. 1年以上银行柜员从业经验;
5.有技能特长者优先。(优秀人才可适当放宽要求。)
工作地点: 浙江省-温州市-乐清市
工作职责:
1、严格执行各项金融法规与规定,严格执行各项业务核算规程及相关制度,严禁违规操作。向客户宣传和执行金融法规和会计结算规章制度。
2、按照标准化服务要求坚持优质服务,积极开展柜面新业务的宣传和推介工作,执行首问负责制。
3、按照业务操作规程和业务规范要求,受理、编制、审核各种业务凭证,办理权限范围内的转账、电汇、银行卡、基金、理财、第三方存管、受理支票、兑付本票等各项柜面业务。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正确使用交易码进行账务处理,做到核算准确、记录完整。负责接受客户的业务咨询,帮助客户查询账户情况,打印对账单。
4、办理权限范围内的授权业务。
5、负责重要空白凭证的领用、保管、使用、核对和复核等工作,确保账实相符。
6、负责经办业务的账务平衡工作,做好日终传票与交易流水清单的逐笔勾对和复核,并做好系统签退的工作,按顺序整理并上交本人当日业务凭证。
7、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反假工作(假票据、假卡、假单折等)。
8、保持谨慎敏感的态度,做好客户身份识别工作,按照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标准做好反洗钱的柜面监督,甄别客户交易和客户行为,对异常交易或可疑客户及时报告营业经理。
9、营业前应做好上岗前准备,备齐并定位办公用具及物品,检查系统、设备、机具是否正常工作,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及时整理、清洁及维护本人工作区域,按规定处理工作垃圾,确保整洁有序,电子设备、业务机具正常使用,已办、在办、待办工作事项归类清晰。
10、完成领导交给的其他工作。
任职资格:
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金融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无不良记录;
2. 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3.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会计、金融、财务、经济相关专业优先;
4. 1年以上银行柜员从业经验;
5.有技能特长者优先。(优秀人才可适当放宽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