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开发工程师(总行)
工作职责:
1、负责金融数字化改革、金融监管类相关系统或平台建设;
2、参与相关系统和平台的建设规划、架构设计;
3、对接业务需求,负责需求调研、需求分析,编写需求文档和需求开发计划;
4、负责系统功能设计,并编写相关设计文档;
5、负责系统编码开发、系统对接、版本及编码质量控制;
6、参与系统测试、部署、实施、运行维护工作,分析并解决软件开发和运行过程中的问题,保证系统的稳定运行;
7、负责项目管理,组织协调项目相关单位开展系统建设、运行和维护;
8、负责金融监管部门关系和预期管理,内外部工作和关系协调。
任职资格:
1、本科及以上学历,计算机相关专业,3年以上JAVA项目开发经验;
2、熟悉主流开发框架SSH、SSM、Spring Boot 、Spring Cloud及其原理,至少有一年以上Spring Boot项目经验,并使用过与其相关的技术,如Mybatis、Redis等;
3、熟悉微服务、前后端分离架构及开发模式;
4、熟悉Oracle、MySql等数据库开发,有较好的数据库设计能力,熟悉SQL分析及性能优化;
5、学习能力强、责任心强、工作积极主动,能独立完成开发任务;
6、具备一定的项目管理能力,熟悉整个软件开发过程,能够沟通需求、控制项目进度,有良好的文档能力;
7、较好的沟通能力,善于协调,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有良好的抗压能力,能适应长期外派驻场工作;
8、有银行/保险业务、政府数字化改革项目背景者优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