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试结束后,按照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面试对象。如报名人数不足1:5的比例,可不实行笔试,直接面试。
(二)面试:面试的内容、标准由淮安银监分局确定。
面试时间:2008年7月10日前。
面试地点:淮安银监分局。
面试结束后,按照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人选(体检、考核不合格的,依次递补人选)。
五、聘用:
考生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后择优录取。
六、聘用人员待遇:
(一)按国家规定工作日工作;
(二)标准薪酬:1500元/月,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国家规定险种。
七、附则:
本公告由淮安银监分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7-8390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