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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银行从业资格考试《风险管理》精讲笔记(3)(2)

发布时间:2010-11-09 13:14  来源:风险管理 查看:打印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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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外,由于企业发展可能处于开发期、成长期、成熟期或衰退期,进行现金流量分析时需要考虑不同发展时期的现金流特征 3.单一法人客户的非财务因素分析

  非财务因素分析是信用风险分析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与财务分析相互印证、互为补充。

  (1)管理层风险分析

  重点考核企业管理者的人品、诚信度、授信动机、经营能力及道德水准:

  (2)行业风险分析

  (3)生产与经营风险分析

  行业风险分析只能够帮助商业银行对行业整体的共性风险有所认识,但行业中的每个企业又都有其独特的自身特点。就国内企业而言,存在的最突出的问题是经营管理不善。

  (4)宏观经济及自然环境分析

  4.单一法人客户的担保分析

  担保是指为维护债权人和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贷款偿还的可能性、降低商业银行资金损失的风险,由借款人或第三方对贷款本息的偿还或其他授信产品提供的一种附加保障。

  担保方式主要有: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

  (1)保证:违约时第三方承担偿还贷款责任

  在对贷款保证进行分析时,商业银行最关心的是保证的有效性。

  ①保证人的资格。具有代为清偿能力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为保证人。国家机关(除经国务院批准),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和职能部门,均不得作为保证人。

  ②保证人的财务实力。

  ③保证人的保证意愿。

  ④保证人履约的经济动机及其与借款人之间的关系。

  ⑤保证的法律责任。保证分为连带责任保证和一般保证两种。

  (2)抵押:抵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方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或第三方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物。

  ①可以作为抵押品的财产的范围及种类。

  ②抵押合同应包括的基本内容。

  ③抵押物的所有权转移。

  ④抵押物登记

  ⑤抵押权的实现

  (3)质押

  质押又称动产质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方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在动产质押中,债务人或第三方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移交的动产为质物。

  ①出质人和质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

  ②质押合同时效

  ③质押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④质物的所有权转移

  ⑤质押担保的范围

  ⑥质权人对质物承担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⑦债务履行期届满时质物的处理。

  ⑧权利质押的范围

  ⑨权利质押物的权利行使日与债务履行期不一致时的处理。

  ⑩权利质押的生效及转让

  (4)留置与定金

  留置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留置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留置物保管费用和实现留置权的费用。留置这一担保形式,主要应用于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等主合同。

  定金是指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5.中小企业的信用风险识别和分析

  在单一法人客户信用风险识别中,还应特别注意中小企业的信用风险识别和分析二、集团法人客户信用风险识别

  1.集团法人客户的整体状况分析

  (1)商业银行的集团法人客户是指企业集团法人客户,具有四个方特征:

  ①在股权或经营决策上,直接或间接控制其他企事业法人或被其他企事业法人控制的;

  ②共同被第三方企事业法人所控制的;

  ③主要投资者个人、关键管理人员或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三代以内直系亲属关系和两代以内旁系亲属关系)共同直接或间接控制的;

  ④存在其他关联关系,可能不按公允价格原则转移资产或利润,商业银行认为应该视同集团客户授信管理的。

  商业银行可以参照前述的单一法人客户分析方法,对集团法人客户的基本信息、经营状况、财务状况、非财务因素以及担保等整体状况进行逐项分析,以识别其潜在的信用风险。但集团法人客户的状况通常更为复杂。其中,对集团内关联交易的正确分析和判断至关重要。

  (2)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

  关联关系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以及可能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但是,国家控股的企业之间不仅仅因为同受国家控股而具有关联关系。

  关联交易是指发生在集团内关联方之间的有关转移权利或义务的事项安排。关联方是指在财务和经营决策中,与他方之间存在直接或间接控制关系或重大影响关系的企、事业法人。国家控制的企业间不应当仅仅因为彼此同受国家控制而成为关联方。

  分析企业集团内的关联交易时,首先应全面了解集团的股权结构,找到企业集团的最终控制人和所有关联方,然后对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是否属于正常交易进行判断。集团内部关联关系的不同,企业集团可分为:

  ① 纵向一体化集团。这类集团内部的关联交易主要集中在上游企业为下游企业提供半成品作为原材料,以及下游企业再将产成品提供给销售公司销售。

  ② 横向多元化集团。这类集团内部的关联交易主要是集团内部企业之间存在的大量资产重组、并购、资金往来以及债务重组。

  (3)商业银行发现客户的11种行为/情况时,应当注意分析和判断其是否属于集团法人客户内部的关联方。

  此外,在识别和分析集团法人客户信用风险的过程中,商业银行还应当尽量做到以下几点:

  ① 充分利用已有的内外部信息系统。

  ② 与客户建立授信关系时,授信工作人员应当尽职受理和调查评价。

  ③ 识别客户关联方关系时,授信工作人员应重点关注。

  ④ 集团法人客户的识别频率与额度授信周期应当保持一致。

  ⑤ 在定期识别期间,集团法人客户的成员单位若发生权关系变动,导致其与集团的关系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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